刑部官员早就等得不耐烦了,一上午都在讨论那事儿,他们险些忘了,此时趁着空挡,连忙把事情原原本本的汇报出来。
“这件事儿没有明文规定和法律记载,我们不知道怎么处理才好。”
王扬听完以后,眉头一扬,好事儿啊!这是最早的商业雏形嘛,以物换物,然后得了甜头的家伙肯定往商人这方面发展呀。
不过问题随之而来,既然商业已经萌发了,是不是要立个商业的法律?
答案是肯定要,既然要立法,靠众人是靠不住的,是不是只能王扬自己来?
答案也是肯定的,那是不是意味着,接下来这段时间,王扬又要累成狗?
“天将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王扬如是安慰自己。
“你们说说这事儿怎么样?”王扬问百官,问完后就放下笔,胡吃海喝一通,为接下来一段时间的大量脑细胞死亡做准备。
百官们愣了一会儿,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们不是中国古代文人,对商人没有歧视。
按照布十四等人的做法,不偷不摸不抢,貌似也没有做错,但是他们的物资却不知不觉翻了几翻,这算什么事儿?
“我觉得得把他们的多出的物资收回来,分给其他人,因为他们就是在其他人身上获得的。”一个官员说出了自己的观点。
“我认为没关系,他们不偷不抢,也是经过双方同意才换的,多了也没什么啊。”又一个官员表示。
很快,百官就开始纷纷表示了自己的意见,一方面是支持平分物资。
另一方面,是觉得这样做应该也可以。
支持的那方不用问,因为他们找不到布十四等人的做法是不对的,既然没有错,那就随他们搞吧。
而不支持的那一方,为什么不支持?首先明确一点,他们并没有认为这件事不合法,也不讨论这个问题,既然不是合法的问题,就得问问到底是什么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