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猞猁。

关于猞猁,已不需多言,它们属于猫科这个大家族,自然有着杀手一般的捕食技巧,对于任何一个物种来说,都是很难应付的敌人。

随着众多猎物的迁徙,自然也跟着食物源来到此处。

而到了这里,它们发现了一个更加丰富的食物源,那个狭小,但是繁荣的部落。

你可以想像到它们发现峡谷中存在的数不清的老鼠,鸡,兔子,果子狸的兴奋心情。

自然的,它们也发现了王扬等人,在一番分析过后,它们得出了和当年头狼一样的结果——威胁不大,可以无视。

这个结果不需要惊讶,无论换做什么掠食者,初次的计算都是这样的。

它们看出猿人的动作不够敏捷,既没有锋利的牙齿,也没有锋利的爪子,更没有黑熊一般健壮的体魄,更重要的是,他们看上去很迟钝,自己可以轻易发现他们,他们却发现不了自己。

按理说,它们既然判断出来这么多的缺点,应该流着口水,立刻冲进峡谷中狩猎。

但它们没有,因为峡谷中有一只刃齿虎,那家伙体格太大,暴露在外的长长尖牙让它看上去无比凶猛,值得当心。

让它们很不理解的是,为什么它不把猿人全部杀死?天天让“食物”到处乱跑,不怕食物逃掉吗?更不理解的是,那群“食物”还每天乐呵呵的回到峡谷,简直比狍子还傻。

在经过多次的挣扎后,一只胆大的猞猁决定身先士卒,为自己的美好未来冒一次险。

它进入峡谷后,再没有机会出来,按照王扬的话来说:“小样儿,胆子不小啊,我让你见识见识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当然了,猞猁喜欢孤独的游荡,模仿流浪的诗人,除了实在激素过旺的时候,找个伴颠鸾倒凤,一般都不接触。

这就造成了一个问题,每只路过的猞猁都以为刃齿虎是峡谷中的霸主,无视猿人,然后来了次黑洞探险,妄图穿过虫洞,完成时空旅行,可黑洞以毁灭性的力量告诉它们,来者是客,别急着走了。

有猞猁这般想法的动物不在少数,众人也捕获了许多动物,将各种美味吃了个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