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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让内阁商议一下,起草一份圣谕。大致意思就是,无论良贱,皆我大明子民,圣天子不愿看到子民相残。凡是愿脱籍而主家不肯给身契者,可自陈脱籍,视作良民,切莫以暴行施加故主,不然以欧凡人之律论处。”

奴婢欧打主人在大明律中要加欧凡人一等,朱慈烺取了轻罪,也是配合前面的这个“视作良民”。

这道圣谕的看似两边各打五十大板,其实却是偏向脱籍奴的。

至于主家,想必是很不乐见这道圣谕。但他们本身已经触犯了律法,或是不可蓄奴而蓄奴,或是超额蓄奴,这都是“杖一百”的罪刑,很可能被活活打死,只要脑子还清楚的人,多半不会顶风而上。

……

“贱奴作乱,国家不思剿灭,竟然姑息纵容!此致纲常于何地!”

钱谦益的绛云楼前,几个乡绅联袂拜访这位名流,希望他能出面制止这倒行逆施之事。

钱谦益一身布衣,看着他们却没来由一阵厌烦。

他虽然不赞同这种扰乱百年习俗的做法,但圣谕就是圣谕,身为臣子不能违抗。当初还有可能是逆储挟持天子,而如今储君南下,天子在北京仍旧发出这等谕旨,再没有半分理由质疑真伪。

因为这个道理,钱谦益在得知圣谕之后,就按照江南普遍流行的“雇工”制度,与家中奴婢改签了身契。凡是死契的,或长或短都改成了活契。为了避免麻烦,身契上的“奴婢”字样,也都改成了“雇工”,写明“俟尝身价,则许自去”的文字。

改过之后,钱谦益觉得也没什么变化,家里仍旧是按部就班做事,倒少了一桩心病。

“纲常之中,本无主仆之说。”钱谦益淡淡一句顶了回去。

刚才慷慨激昂者顿时偃旗息鼓,强压怒气,忿忿不平道:“那些刁奴连身价都不偿还,吃用我多年,如今一朝脱籍,岂是道理?”

钱谦益摇了摇头,抬眼看他,道:“国法如此,你又能如何?”

“听闻皇太子已经到了南京,我等要去觐见储君,申明道理!”有人叫道。

钱谦益冷笑:储君颇类太祖,没见他讲过道理,你们这岂不是自寻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