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啊,你看这块地大不大?”吴三桂用马鞭指着前面说道。
雷大同嘀咕了声:“大是大,可光大又有什么用……”
“看到了吗,广阔的草原。我已经在这看到了无数的帐篷,看到了肥美的水草,看到了来来往往的牧民,看到了川流不息的牛马,看到了雄壮的军队。”吴三桂的嘴角露出了微笑,让一边的雷大同觉得这位王爷是不是疯了。吴三桂却带着笑告诉他:
“是的,现在这里的确什么都没有,荒凉,贫瘠,可是我来了,我来了……一切都会有的。大同,我向你保证,刚才我所说的一切都会有的。给我五年,不,只要三年的时间,我就会把这便成整个清朝最让人向往的地方……”
雷大同叹了口气,但愿吧,但愿王爷所说的一切都能够实现。可是,不知道王爷想过没有,就算这里真的实现了王爷所描述的美景,但那些女真人,会容许一个汉人继续统治着这里吗?他们汉人的身份,在女真人的眼里永远也都无法改变……
天色已经渐渐黑了下来,吴三桂兴致很高,笑道:“看来今天是回不去了,大同,方彪,把篝火给我生起来,咱们今天打了几只黄羊,让弟兄们好好吃一顿!”
方彪闷声闷气地应了,他看起来粗豪,却手脚麻利。不一会,一堆篝火已经生好,那只黄羊被放了上去,很快,阵阵的香气飘了出来,让那些士兵们大口大口咽着口水。
“来,兄弟们,放开肚子吃啊。”吴三桂笑着招呼着他的部下:“我这还带着好酒,今天咱们不醉不归,谁都别像个娘们似的啊!”
士兵们爆发出了放肆的欢笑。他们喜欢自己的长官,又害怕自己的长官。这位平西王爷,在训练的时候,严厉得根本就不近人情,谁要是被他发现了有一丝偷懒,轻则罚他不许吃饭,重起来还会挨上一百军棍。
可要是在平时,他待兄弟们就如同自己的亲兄弟一般。有好吃的,好穿的,总是第一个想到自己的手下人。要是自己旗里的兄弟被人欺负了,甭管对方是汉八旗的还是满八旗的,第一冲上去的一定是这位平西王爷!
有次一个久随阿济格的亲信部下,喝醉了酒,因为争风吃醋的事情杀了一个汉红旗的士兵。平西王知道后,什么话也没有说,冲到了满人的军营里,抓起那个阿济格的亲信,一刀就割下了他的头,然后从从容容的回到自己的大营,用那人的头颅,祭奠了自己的兄弟……
阿济格知道后大怒,带着手下冲到了汉红旗的军营前,扬言要杀光所有的汉红旗士兵为自己的亲信报仇。平西王却做了一件事,他把自己的脑袋凑了过去,告诉阿济格,人是自己杀的,要想动他的兄弟,先从自己的尸体上踏过去。
阿济格怔在了那里,他不敢杀吴三桂,因为多尔衮还必须要利用他。最后官司打到了多尔衮那,摄政王整整考虑了一个晚上,等到了天亮的时候,他把吴三桂和阿济格都叫到了身边,告诉他们这件事情到此为止,谁也不准再追究下去了。
有这样的主帅,将士们哪还有不为他卖命的道理……
士兵们尽情地吃着羊肉,大口大口喝着酒,毫无顾忌的笑声,在草原的夜空响起,吴三桂含笑看着自己的兄弟们,他们就是自己未来的希望。失败根本算不了什么,只要他吴三桂没死,只要他吴三桂还在,终有那么一天所有的人都会因为自己的存在而震撼!
“金菊花,穿绿衣,梳妆打扮归娘嬉。妹妹看到笑嘻嘻,哥哥看到坐坐起,妈妈看到忙下厨。嫂嫂看到脱面皮,关抽屉,锁大橱。勿食嫂嫂娘家饭,勿穿嫂嫂嫁时衣,有娘有爷要来嬉,有娘有爷勿来嬉。前门出青草,后门出狼衣,再也勿来嬉。牛耕田,马食谷,穷卖命,富享福,爷食骨头儿食肉……”
不知是哪个士兵,喝多了酒,唱起了这首家乡的民谣。这人嗓子颇是动听,一唱起来士兵们的笑声顿止住。到了后来,有些士兵想起家乡的亲人,竟然呜呜哭泣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