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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章 中原危局

大明崇祯十四年八月二十二日,东印度公司驻巴达维亚总裁莫特拉尔,向大明军队投降,从这一刻开始,巴达维亚的主人,换成了中国人!

指挥夺取巴达维亚的钟建,完全遵守了自己的诺言,他在巴达维亚进行了简单的补给和休整,将整个的巴达维亚,包括俘虏在内全部交给了郑森,而自己贼带着部下和舰队退回到了台湾和澳门两处。

得到消息的郑芝龙欣喜不已,本来他以为就算江南军会把巴达维亚交给自己,也必然会在那拖上很长一段时候,等把荷兰人的财富搜刮得差不多了才会离开,他绝对没有想到江南军会是如此的讲信用。

可是对于郑芝龙来说,得到巴达维亚究竟是福还是祸呢……

……

江南军之伐罪军连战连捷,大破巴达维亚荷兰红夷,纵横大海,扬威海外的赫赫战功,传到江南的时候,已经是崇祯十五年的新年了。

对于大明朝廷来说,这不是一个让人快乐的新年。

松山决战的失败,已经直接危及大明江山之安危。大明在关外连战连败,已使稳固的宁锦防线处于瓦解之中。朝廷得此消息,京师大震。

按例,朝廷要追究丧地之责。吴三桂同其他各镇将不能逃脱责任。但出乎意料的是,崇祯不但没有追究吴三桂的责任,反而给他加升提督职衔,指示他收残转败,把各镇残兵败卒总归吴三桂收拾集中,上紧整顿,徐图再举。

受到惩处的是王朴,以临阵首逃之罪被逮捕,法司开庭审讯。这种不公平的处置引起朝廷舆论哗然。御史郝晋上书:“六镇罪同,皆宜死。”

他认为,六镇总兵都应按逃罪处死,而朝廷只问罪王朴,却不追论其余五人之罪是不公平的。郝晋对此大为不满,特别提到,“吴三桂实辽左之将,不战而逃,奈何反加提督?”

兵部尚书陈新甲复议,向崇祯提出处理意见:只斩王朴,勒令总兵马科立军令状,再有失误必处死。吴三桂失地,也应斩首,但姑念其守宁远有功,可与李辅明、白广恩、唐通等贬秩,充为事官。

崇祯帝批准,立将王朴处决。吴三桂仅受到降级处分,仍守宁远。职方郎中张若麒受到朝野谴责,要求重处死,旋即逮捕处以死刑,而兵部职方主事马绍愉给予削籍的处分。

朝廷不追究吴三桂的死罪,予以宽大,绝不是随意作出的,这有多方面的因素。吴家在辽东已占据要津,是地方的一大实力派。继松山之败后,在这里除了吴氏父子已无更合适的人选为朝廷固守这块残土。

显然,朝廷不敢得罪吴氏,因吴氏父子尚有可利用的价值,朝廷中有吴氏的靠山,为其开脱,也不无作用。对比之下,王朴的地位,没有吴三桂那么重要,他所得军功不显,名曰总兵,但在朝廷中并无实际影响。他在关系明朝危亡的松山决战中,带头逃跑,搅乱军心,以致各镇将纷纷效尤。王朴的行径恶劣,罪在不赦。按律处斩,人们无足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