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舞娘靠了一声,说神经病啊不早说,转身走了。

孙昶拿过史弃手里的酒杯,自己咕咚咕咚几口喝完,放下,对上史弃看过来的视线,他转着手中的空酒杯,嗤笑,“封正泽今天可不在我这啊。”

“我找你的。”

“哟,今天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啊?”孙昶早知道他来干嘛的,还要故意装作很吃惊的样子,随即露出个十分讨打的贱贱表情,“你史弃有朝一日竟然也会来找我?等等,那什么,有句俗话怎么说来着,‘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你上次踩我那一脚,咱们这账没算呢吧。”

史弃:“孙昶你心眼儿长肚脐上吗?”那么小?

“我还真就长肚脐上了!”孙昶转头,跟调酒师说:“来一杯killer。”

killer由四大基酒调制,盛在胖乎乎的酒杯中,冰块上放一块菠萝。

看上去黄橙橙的,漂亮又迷人。

但也很危险。

就像它的英文名一样,调制killer的伏特加金酒和朗姆百加得都是排名顶尖的烈酒,酒精度平均下来有七十。

都说酒不能混着喝,容易醉。

这一混混四种烈酒孙昶其心可诛。

史弃却不知道其中玄机,他说:“喝可以,但你得先回答我问题。”

“我孙昶不接受讨价还价。”

史弃闻言,拿上钱包和手机就走。

孙昶看他大步离开,完全不像是装腔作势,知道史弃虽然出身差,但这些年却被封正泽养出一身蛮横的臭脾气。怕看史弃闹笑话出糗的大好机会丢了,忙叫住人:“哎史弃你走什么啊!我先回答你还不行!”

史弃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