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是暗示云骊,如果经常过来,就能拉近关系。
云骊摇头:“我也想时常陪着姨妈,但近来学业繁重,您放心,等我有空就过来。”
周妈妈心道,这章五娘难道不知晓陪在孔太太身边,日后若是孔太太保媒,她绝对会嫁一个好人家,何必放弃这条终南捷径呢。
这话说给孔太太听,孔太太很是欣赏:“这才是好呢,还没开始骨头就轻了,一点好处就能收买,这样的人我也看不起。原本之前和我那妹子说的话,随口一提,如今却觉得这个姑娘配我们隽光正好。”
别看孔太太平日不再提起孔隽光,对孙子也不错,可心里还是挂念着的。
周妈妈听了也是为孔隽光高兴:“章五娘年纪虽不大,但已经能看出是个美人胚子了,最重要的是性情极好,也喜读书,虽然常常说的诗词老奴我听不懂,但是一看就是知书达理。”
“就是如此,我想到时候等隽光立功了回来,就给他说亲。”孔太太充
满了希望。
回到家的云骊自然不知晓这些,她还要去给李氏请安去,不曾想在此处居然见到了大伯父章思宗。
云骊很诧异,她这位大伯父一般都在小老婆处,很少来李氏这里,当然李氏脾气近来夜不大好,听说总是身上觉着热,喝浓茶不说,还总莫名发脾气,若非云骊养在大房,她也不会时常过来请安。
“给大伯父、大伯母请安。”
章思宗微微颔首,“近来书读的如何?听你大伯母说,你字儿写的不错。”
“回大伯父的话,近来《中庸》快学完,先生在教《论语》和《孟子》,至于经书也偶尔教导一些。”
“唔,不错。我来问你,子曰:‘君子并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你看大伯父是如此吗?”章思宗捏须问道。
云骊笑道:“大伯父此言差矣,这正是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我见大伯父,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此君子也。”
章思宗的意思是,君子担心自己没有才能,不担心别人不知道自己,那么他章思宗是不是这样的人?即便死了,却没有人知晓他是怎样的人,这才是做人失败之处。
云骊则表示,只有君子才要求自己,小人苛刻别人,大伯父你正是因为对自己严格,所以才如此想。而大伯父你把义作为本质,依照礼来实行,用谦逊的言语来表达,并用诚信的态度来完成他,你不是君子,谁是君子?
都以《论语》作答,云骊就很回答了这个问题,还捧了章思宗一把。
果然章思宗一拍大腿:“好,果真不错,你才八岁,就能有如此见识。”
云骊还是淡定的谢过章思宗夸奖,她和章思宗接触不是很多,也不好多说什么,以免拍马屁都拍到马蹄子上。
却没想到回去明月馆后,大伯父送来一套红宝石的首饰给她,这让云骊有些惊讶。
李氏正在旁伺候章思宗用膳,却也不明白他的用意。
“老爷,您这是为何抬举她那么个小姑娘?难道您上回说过继四哥儿的事情作罢,还是过继文懋吗?”李氏问道。
章思宗夹了一口脆肚,摇摇头:“我说你这个人啊,真是不懂。什么叫鸡犬升天,你不懂吗?昔年,杨贵妃是在叔父家养大,一朝选在君王侧,杨家人鸡犬升天。儿子嘛,过继个差不多的就行了,可女儿若是养好了,我指不定也能做个国舅爷。”
“咳咳。”李氏被章思宗的想法吓到了。
她惊讶道:“咱们家不是出了个辽王妃吗?怎么还能再出位妃子呢?况且那孩子才那么小,能看出什么来?”
章思宗就道:“所以说你头发长见识短,你那个闺女都成了辽王妃了,能帮家里什么忙?自然,我们是没什么要帮忙的,我不过去信要些人参来,你也知道,家里近来贫乏些,我们成了皇亲国戚还得上供宫中,她倒好,那信里仿佛说我们打秋风一样。平日在咱们家,她要牡丹,我哪回没满足她,还有你私下送了不少东西过去辽东,别以为我不知道。生了她这么个女儿,就是个赔钱货,你放心吧,她嫁了人,眼里只有男人,哪里有你我。”
“而五娘云骊呢,不仅聪慧,我看容貌更盛,你不必多说,我自会培养好她,将来指不定我的前途就指望她呢。”
说到这里,章思宗又笑了。
李氏期期艾艾道:“那大老爷,咱们若是对云骊好了,老太太那里……”
“你怕她做什么?她也不敢如何。我还有事没找她算账呢。”章思宗脸色阴沉。
李氏吓的大气都不敢喘。
章思宗自然又去小老婆房里耕耘了,李氏听说了,也只是苦笑:“大老爷这是还没放弃自己生呢。”
自从大伯父送了一套红宝石首饰给她
之后,很快又请了一位大家来亲自教她音律,这就让云骊很费解了。
因为这位大伯父并不是个操心的主儿,平日一年到头都见不到几回面,这次居然还请了音律大家特地教她弹琴。
云骊请安时特地请教李氏,李氏眼神复杂道:“你大伯父可是很看好你的,还说你养在我们大房,就不能有丝毫委屈你。”
饶是云骊如何聪慧,也不明白这个道理。
章思宗也没告诉李氏,他是自个儿想的,谁都知道唐朝贵族女子擅长音律,尤其是杨贵妃,一首霓裳羽衣舞轰动。
女儿家骑马容易成罗圈腿,只可惜他那个女儿不听他的,说什么女儿家不输男子,哼,骑个马就不输男子,打个马球就证明自己和男人一样了,这么有本事,怎么不去做女将军去?还不是标新立异哗众取宠。
这云骊学业已经很不错了,相貌更是不错,还懂宫中规矩,如果擅长音律,那才是如虎添翼。
大抵是因为大老爷的反常,原本想送云骊去二房的李氏也改变了主意,恢复如初。
冬日大雪融融,吕嬷嬷让人端了茄子秸煮的水来泡手,听说这是为了防止生冻疮。云骊泡了一炷香的功夫,荷香拿了帕子来擦完手,又涂上膏子,她把指尖凑近在鼻尖闻了闻,“真好闻啊,这个味道。”
“这些都是从‘颜若雪’买的,这颜若雪的膏子好闻又不贵。”素文笑道。
云骊想了想:“这个颜若雪的掌柜的听说是个女老板不是?”
“正是呢,本来也是官家千金,但家道中落,就开始当街卖胭脂。提起她来,有说她倚门卖笑,好歹也是书香门第,却操持贱业。有的却佩服她,说她厉害的紧,小小女子,能扛起家业生计,实属不易。”
云骊点头:“我倒是佩服她,人能拉下脸可不容易。”
于是,到了学堂,她也把这事儿对大家说了,“这手脂我擦着挺好,而且这是女掌柜的,咱们同为女子,你们可以先用用,若是觉得不错,可以考虑一下颜若雪啊。”
陆之柔挑出一点抹匀,忍不住点头:“虽说比不上咱们用的,也不错了,这是橙花的香味。”
“得了吧,也只有你那儿用的顶好,我们用管事采买的那些手脂,比这个差远了。”云潇拿了过来,也准备到时候拿体己去买几盒来用。
尤其是云骊手指纤纤,又滑嫩极了,一点伤疤黑点都没有,也不起皮,她算是知道诀窍了。
云湘也云淑也纷纷觉得不错,下次去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