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土地是无主的,最多就是有几个土著人而已,她占下了倒是无妨,但需要刘彻给出个许可…即承认这些土地确实是她的,让官府给她写个地契。
其实这是很可笑的,因为这些土地根本不是大汉的,所以让大汉的官府写地契,确定这些岛屿土地的归属权,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但刘彻本人觉得法理上问题不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东方的小岛屿,又不是哪个国家的,现在有陈嫣这个大汉贵族发现了,说这些土地属于大汉,谁又能反对呢?
虽然以此时大汉的傲慢,以及跨海之后的通知能力来说,对东方隔海相望的岛屿都没什么兴趣就是了。对于标注所有权,使其成为大汉的一部分更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这个时候西南夷不知道多少小国请求内附,成为大汉的土地,但大汉一样没兴趣——封建王朝很长历史上都对自己国土以外的土地一点儿兴趣都没有,甚至觉得那是非常大的累赘!
相比起周边地区,大汉无疑先进的多、也富庶的多!一旦将这些周围请求内附的国家纳入管理,这些地区不能带来多少收入,反而中央要补贴出去不少。再有官僚那边的阻力,这就更难办了——一个地区成为大汉的正式行政区之后,肯定是要派遣官员,组成领导班子的。
那种偏远、‘蛮夷’之地履职,对于中原士卿来说确实是一种折磨,和流放没有任何差别。
而且这种新附地区天知道有多少问题,老百姓刁钻不刁钻,当地势力猖獗不猖獗,残余贵族势力影响大不大…每一件事都能要人命,要是处理不好,一条命就交代了!别说去新附地区了,这个时代但凡是去偏远的郡县任职,都是比较危险的工作。
特别是品级低的官员,往往死了就是死了…难不成朝廷还要为了这么点儿‘小事,不远万里发兵?
最多就是点名批评一下地方…然而人都没了,点名批评又有什么用呢?
这又和从匈奴手中弄到北方土地不同了,匈奴对大汉来说是关乎国家生存的敌人,能削弱对方,建立更坚固的前方阵线,这本身就是一件政治正确的事情,所以无论怎样都会推行下去。
但是其他地区、其他小国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总之,从上至下,没有任何一个人对远离中原、人口稀少的土地感兴趣。
落在陈嫣这件事上也是一样的,陈嫣从大海上找到了一些岛屿,想要将其弄成自己的土地——如果是在本土,这还有土地兼并,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但本就不属于大汉的土地,慷他人之慨而已!刘彻想都没想,就让下面的人去办了。
拿到朝廷的许可,剩下的事情就容易了…陈嫣管理自己‘庄园’内的事情,天经地义,谁也说不出什么来。即使从大小来说,这‘庄园’实在是太大了些。
当然,即使是如此,陈嫣也没有收税的权力(本来她得给国家交税,不过这在当初定下契约的时候也免了,毕竟这本身就是不是大汉的土地,也没有派遣官员去管理)。所以陈嫣收钱的名目是通过不同的行业协会、管理会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