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到这儿,霍崤之心中已经有了数。
乐队是霍崤之毕业回国一时兴起组的,国内的摇滚氛围不如欧美。他当初纯粹是觉得一个人玩儿不过瘾,建支地下乐队自娱自乐。可后来,钟声的发展也确实超乎了他的预料。
他安于现状,不代表所有人都跟他一样,对金钱名利没有欲望。
大好的前程就在眼前,他犯不着也懒得做那挡道的恶人。
霍崤之没什么舍不得,这几年也差不多玩儿够了。
放在从前,他大可挥挥手潇洒地送走几个朋友,可现在却不行了。他好不容易把乔微请进乐队来,乐队却解散了,那叫什么事儿?
乔微对音乐的追求远胜过他,她现在喜欢、而且需要这样一个精神寄托。乐队现在还不能解散。
霍崤之坐下来,晃了晃杯底的酒,仰头闷干净。瞧了表,偏头打发徐西卜:“回去,十点钟我给你妈打电话。”
“靠!二哥你又来这招!”
“不爽?”
直待徐西卜噤声,掐着表含泪走了,霍崤之才挥手示意经理将酒吧打烊。
霍崤之呆在g市的日子虽然不算多,但乐队是他一手组建,歌大半是他写的,场地也由这位少爷免费提供,在国内摇滚市场这样不景气的时候,还能保证每位成员每月还能拿到大笔分红,不说感恩戴德,乐队众人对他绝对是尊重的。
也因此,几人商量过下定决心后,却犹豫着不知该怎么和霍崤之提。
怎么说都有些不厚道的意思。
霍崤之是乐队的灵魂,从前的经纪人一听霍崤之不肯签约,大多便对剩下的成员失去兴趣。这次却不一样,对方是极有诚意的大公司,愿意为他们找到合适的主音吉他手,发行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