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仪式虽然大致是一样的,但是在不同的阶层、不同的历史时期,细节上也会有些许的不同,以彰显各自身份时代的差异。
在共和中期以前,当时的贵族所采用的婚礼仪式是共食婚,共食婚首先需要进行一个占卜仪式,新郎通常都会在早上来到新娘家中与新娘共同接受占卜。
占卜之后这对新人会向上天献祭、在证人的见证下宣誓、和食客一起分食麦饼,让所有参加婚礼的人在一起庆祝。
平民的婚礼大致有买卖婚和时效婚两种形式,流程没有贵族婚礼那么复杂,两者都只要举行简单的仪式,婚姻关系就产生了。
到了共和末期和帝国早期,之前的献祭仪式和对新娘的装扮被保留下来,献祭仪式是整个婚礼最重要的仪式,但与之前不同的是献祭仪式不再由专门的祭司主持,而是由新人来承担这个工作。
婚礼仪式结束后新娘会跟着新郎回家,这个过程是由歌队护送的,是整个街上最令人瞩目的场景。
在新人终于到达了他们的新家之后,还有一系列繁琐的流程等着他们,如接受水和火的洗礼、向新娘发问、第二天早上主持献祭等。
只有将这些流程全部进行完毕,两人才算是在大家的见证之下结婚了,这样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婚姻。
古罗马时代虽然仍处于人类社会的早期,但那时文明已经相对开化,已经由群婚过度到了一夫一妻制。
男性是整个社会的主宰,女性处于“父权家长制”的社会中,地位低下,没有任何权力,但到了帝国早期女性的地位逐渐提高,开始在婚姻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
共和时期的罗马家庭是“父权家长制”,父亲是一个家庭的核心人物,在这个家庭中妻子、女儿、奴隶和财产都属于“父亲”这个角色。
因而父亲可以主宰儿女的婚姻,选择让自己的儿女们与什么样的家庭结婚,不需要征求儿女们的意见,同时儿女们也没有反对的权利,只能无条件的顺从。
并且只有经过家长同意的婚姻才是有效的婚姻,不然是不会被社会承认的。
男性在社会中有绝对的权威,他们在家庭中掌握着祭祀这件大事,因此家庭中所有的人都要听从他的安排。
同时在法律上也确立了男性家长的绝对权力,《十二表法》中就规定了家长对家族中的所有成员都能够任意处置。
那时家里全部的财产都由家长一个人支配,其他的家庭成员如妻子、儿女等都不能拥有自己财产,但是可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家长的财产。
这说明了在当时家庭中所有的人都只是掌握财政大权的“家长”的附属品罢了,没有任何自主权利。
到了帝国早期社会发生了一个重大的变化,这一时期“父权家长制”受到了挑战。
作为家长的男性在家庭当中的权威有所减弱,女性在家庭中的话语权渐渐扩大,开始参与到家庭的重大选择和决定当中,由此女性的地位也在不断提高。
这是因为发展到这一时期,罗马不断向外征战,这就需要大量的男性去参军,家庭中的男性都在外征战,就需要靠女性来决定家中大小事务。
同时也因此家族中成员有了更加广阔的财富来源,儿子可以通过参军来赚取军功获得财富,这就削弱了妻子、儿女们对家族中男性家长的依赖,导致家长的地位相对变低。
另外这时法律不断完善和建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家长”在家庭中一些不合理的权力,家长不能再随意杀害自己的妻子、儿女等家庭中的其他成员,这就削弱了家族成员对家长的绝对依附关系。
儿女的婚姻不再是家长一人说了算,母亲的意见也变得非常重要,子女在这方面也有了一定的选择权,不再盲目听从家长的选择。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的观念和习俗也在发生着变化,由此从罗马共和早期到帝国早期的婚礼礼仪也在不断变化当中。
首先是贵族和平民的阶级差异没有共和早期那么明显,贵族的婚礼由于太过于繁琐,开始借鉴平民婚礼的一些流程,淡化自己在婚礼中采用的宗教仪式,于是贵族婚礼仪式开始被简化。
从此这就逐渐将婚礼仪式的流程固定了下来,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西方人举办婚礼也都基本上延续了这一形式。
其次古罗马的婚礼越来越重视新娘这一角色,这体现为注重新娘在婚礼当天的装扮和服饰,想要通过装饰来表现新娘身份的转变。
对于女性来说,婚礼的举办是一场“成人礼”,标志着她们从一个纯洁的少女转变为一个成熟的已婚妇女,在以后承担起生育子女、做好妻子角色的任务,只有完成了婚礼才算是正式的礼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