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之处在于,皇权仍是至高无上,朝中大臣们职责分类也大约仿佛。
不同之处在于,大政国国中二十四州城,每个州城都设有城主府。
城主府的唯一职责,就是管理好整个州府,叫子民们安居乐业。
具体职责划分,皇帝反而不怎么管——
当然,据时阅川说,此项政令施行不过30年,是上一任皇帝每天批阅公文到吐血,最终想出来的法子。
颇有种分封制的感觉。
不过城主的位置并不世袭,需要定期考核,且每年有人巡查,做的不好便直接撤……
也算是皇帝的一点责任心了。
另,城中驻军也另有专人负责,城主府有责任配合,若干扰民生也可管束,但无权指挥。
……
这么一来,帝都皇城倒是不太累,就是这城主府,负责管理整个州府的一切问题——
上到天灾人祸,旱涝疫病,下到某百姓家昨日丢了鸡,邻居打架……
当然了,有的城主事必躬亲,有的城主——比如橘洲城的城主,他也学着皇帝,将事件归类为甲乙丙丁。
只有甲级案件,他才会亲自过问。
比如此次的无头尸体案。
因恰好发生在灵潮不久,且凶手所为,天理难容!
在这个【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年代,死者所需的体面,是白麓这个现代人无法理解的郑重。
但她不能理解,却能尊重。
就是有些好奇:“这围观办案……不会还要收门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