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给我妈看,没问题吧?”林郡看着他:“平常你不是很会演?”
这话怎么听都不像什么好话,却神奇般令傅久九放松了下来。
啊,对,是演戏。
他如梦初醒般点头:“会的。”
“那就好。”林郡坐直了身体没再看他。
车子中途往新天地拐了一下,傅久九去取了为林郡母亲准备的礼物。
出来时,细雨已经变成了磅礴大雨,砸在地上溅起密集的水花,路上也开始变得拥堵。
林郡低头在平板上看了一会儿,然后偏头看了看傅久九放在一边的礼盒:“又是包吗?”
傅久九点点头,笑道:“包治百病嘛。”
据他在杂志社工作的经验来看,几乎没有女人是不喜欢包包的。
“那倒是,”林郡似乎想起了什么,忽然笑了笑,那笑容在阴雨天中格外明朗:“你以前一不开心就要买包,一个不行就买两个,两个不行就买三个,总有一个能把你治好了。”
他以前其实很少买,主要是品牌的包包大多价格不菲。
而且男孩子一个背包就可以走天下了。
尤其做了编辑后,工作外出大多要背大包,装很多素材,工具,精致的东西实用度不高。
听林郡这样说,便不由有些新奇地侧眸看了过去。
“对了,”林郡忽然靠近他:“你那么多包包都放在家里,不想它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