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斯小镇。
贝特百货大楼。
经过上次的风波,贝特百货商场多了无数条紧急通道与看上去还算能打的保安。
当然,这家伙也是贝特百货商场的老板之一,他们每天当倒爷挣得钱虽然多但奈何是团体作案,毕竟团体作案的好处就是法不责众又或者可以让每个人的保释金少交一些。
因为分到每个人手上也不剩下多少钱。
而经过上次的丧尸事件,警局和镇政府要求贝特百货商场增添安保人员。
所以一群小老板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让自己人来干。
毕竟外人拿自己的钱,比自己亏了钱还难受。
法兰克就是这所超市的保安,当然大家都是平均分钱一起作案,现在你去当了保安,所以你要加班。
也就是直到半夜五点法兰克才能休息,直到第二天的中午醒来去和另一位老板交班。
法兰克打了个哈欠,看着手机里跳动的橙色图标,这是他在夜晚唯一能找到的消遣乐趣之一。
有时候来了兴致也会打电话叫上几个妹子一起嗨皮,诸如黑白配之类的。
法兰克咂咂嘴,他觉着相比自己,他的同伴们都是些歧视者,白的从不找黑的,而黑的也喜欢找白的。
而他则是一个正直的人,从不以貌取人,无论是黑的白的,他都试过,感觉各有千秋,有时候躺在床上,他甚至想学那位叫克里的警探出一本关于探讨不同种类差别的科普书。
最开始的时候,其实克里的小说并没有那么火,直到纽约警察局将《福尔摩斯》纳入警察必读小说类别之后,
接受采访的纽约警察局局长表示不少犯罪份子通过学习福尔摩斯中的作案手法来实施犯罪,还有不少疯子通过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尝试达成完美犯罪。
这些新颖的作案手法让警察局的老鸟菜鸟们苦不堪言,所以警察局上下一致认为学习犯罪者学习的东西来更好的了解他们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情。
他们才不会承认大部分已经变成了胖子的纽约警察局警员们懒得动脑子的事实。
毕竟纽约警察习惯开枪解决问题,破案什么的足以让他们发狂。
法兰克一边想着,一边认真观看伊娃艾尔菲女士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