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一个!”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千铃最近将这个道理参透的炉火纯青。
收到小姑娘满含不满的眼神,陆时蕴狠狠地敲了她一记,“不知好歹的小东西。”
可是为了她好,免得半夜起来闹肚子。
谁知,当事人压根就不领情。
拿着好不容易得来的冰激凌,千铃斜睨了他一眼,留下付钱的他,直接走了出去。
知道她不会走远,陆时蕴付完钱,慢悠悠的走出来,看着角落里蹲着的小姑娘,难免失笑。
走近一看,却发现小姑娘正在看着灯光下的一群蚂蚁搬家,兴味盎然,这小时候的爱好,到现在都没变。
认真的小模样,让他都不忍打扰,就这么站在原地,看着她,等到她可怜兮兮的看向他,然后说着,“陆时蕴,我腿麻了。”
陆时蕴有些忍俊不禁,这是不是就叫做“自食其果”。
将她拉起来,等她恢复了,两人方才开车归家。
坐在车上,千铃握着手里的冰激凌,在他面前晃晃。
“要不要吃啊?”
陆时蕴面不改色,连看都不看一眼,“不吃。”
诱惑失败。
不吃就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