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万能型人才啊!
哈利路亚!!
“我实在不明白,你们马尔福家要钱有钱,要地位有地位,干嘛要去蹚这浑水?给人做马仔,呃不,给人做属下很有意思吗?”艾比苦思不得其解。
马尔福终于等到了机会,决定趁此机会好好表现一下对黑魔王的忠诚,清清嗓子,开始表演:“这是因为我非常的……”
话还没起头,就被艾比打断。
“在说之前,我先提醒您,——请不要用什么理想啊信念啊崇拜啊诸如此类虚无缥缈的东西来哄我,我还是多少有点了解您的。”艾比闲闲地说:
“当然,我并不否认你的确信仰纯血,也的确崇拜lord voldeort,可是……像你这样聪明的人只会为了一样东西而拼命,那就是实际利益。”
马尔福犹如被锥子一下扎破的气球,立时瘪了,他很同情黑魔王,你说这世上这么多小萝莉,voldeort大人干嘛非得找这么一个性情恶劣嘴巴厉害的小女生?
他的纳西莎多好,小地方很精明,适合持家;但是大地方从来没有见解,他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且无条件地崇拜信任丈夫。
——他一直觉得自己挑老婆的眼光很好。
马尔福看看眼前还在等他回答的艾比大小姐,只得极力文雅地回答:
“请别说的那么露骨,你是一位高贵的小姐。……好吧,是有实际的好处的,事实上聪明的不止我一个,从阿尔巴尼亚到英国,有那么多纯血家族和巫师投靠他,当然不全都是为了那些虚的东西。哦……除了布莱克家,他们倒是真的为了崇拜和信仰,出钱出力的。”
艾比更不明白了,说:
“实际的好处?!什么好处啊?他不是每天领着手下到处找茬吗?今天找麻瓜的麻烦,明天就找非纯血的巫师晦气;除了聚众斗殴就是搞恐怖袭击,有什么实际好处!”
马尔福决定给艾比补课,晃着脑袋,说:
“你呀,真是不知所云,错把金山当作铜矿!……好处有不少,首先,我们在他手下能够获得比一般巫师更强大的魔力和魔法技能,这是衡量一个巫师的能力的主要指标。”
艾比点点头,当初魔王大人也一个劲儿的要教她来着。
“其次,实力带来势力,势力带来利益,你知道德姆斯特朗的伊戈尔卡卡洛夫发了多少财吗?他都……咳,我说了你也不会明白,要知道他原来不过是一个流浪的黑巫师而已。”
马仔哥一谈到利益问题就来劲儿,精神抖擞,脸红脖子粗的,说的滔滔不绝。
艾比看着满眼冒符号的马仔哥,发现很难说服被利益迷昏了头的人,决定垂死挣扎一下:“可是,级长,你有没有想过,lord voldeort这样子胡来,是会惹出很多麻烦的,到时候,搞不好你获得的那点儿利益还不够付汤药费的呢!!”
马仔哥一点也听不进去,摇着头说:“我不同意,一件事的好坏不是看它的过程,而是看它的结果的。……你知道戈德里克·格兰芬多的那把著名的宝剑吧?!”
艾比点点头,当然知道,她家的老书上都写着呢。
马尔福开始解释:
“黄金剑身,红宝石镶嵌的剑柄,具有强大的魔力,那可是当时的妖精族族长格雷努克的杰作,结果后来却到了戈德里克·格兰芬多手里;书上记载是他帮了妖精族很大的一个忙,所以妖精族送给他的。但是我父亲说,其实是他采取了很巧妙的方法,使得妖精族不得不给他。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后来,因为戈德里克·格兰芬多功成名就了,而妖精族却叛乱失败了,所以,什么都不用说了。”
艾比听的出神。
马尔福继续说:“……还有17世纪的妖精族叛乱,我可以负责地说一句,当时的巫师几乎有九成都参与了平定叛乱,而凡是参与了的巫师没有一个手上没有沾上妖精的鲜血,几乎每个都杀了不止一个妖精——搞不好你们格林家也有。剩下来的妖精几乎都进了古灵阁或其他为巫师服务的地方,或者最后演化成了家养小精灵。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我们胜了,一切过失都可以抹煞。所以,我们排斥麻瓜血统的巫师,本身的对错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最后我们能赢就行了。”
艾比觉得马仔哥可以去做演讲了,他的话让她很不舒服,想到她的祖先居然也曾经残杀过另一个种族,就很郁闷。
艾比忍不住泼点冷水给马尔福:“……你怎么能肯定lord voldeort最后一定会成功呢?搞不好会失败啊!”
“我相信我的眼光,”马仔哥很有信心,“……就现在看来,是我们占上风。”
过了一会儿,他似乎又想到什么,有些迟疑地问:“对了,你呢?你的许多事情我都没说,你……对lord voldeort有什么想法,他……似乎很关心你啊!”
“哦。”艾比面无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