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狗子笑:“不像不像,三哥,我们这边现在就过去交接货物,大后天往后走,你这边是咋定的?是等我们两天,还是提前做火车走?”

其实按照二狗子的想法,还是跟他们走更合适,毕竟他这次会拿很多钱。许老三一个小白脸坐车,可真是不怎么安全。

不过许老三倒是坚定:“我今晚住一宿,明天卖了东西就走。住店本来就挺贵了,我还揣着钱,那不是更不安全?虽说路上也挺久,但是我这个样儿,一看就是绣花枕头,哪里有钱?”

那倒是,别看许老三打扮的挺体面。

但是现在的人有钱人,那可是能从身上看出来的。城里人和乡下人,相当的明显。就算许老三在农村看来已经颇为时髦,但是跟省城还是天差地别。

再说,但凡是条件好的,手表那是一定要有的。

许老三一看光溜溜的,谁还不懂了?

“那也行,那我们就此告别了?”

许老三拦住二狗子,翻白眼:“哎不是你这个人啊,急什么啊!你着啥急走啊!就算我们要分道扬镳,你也得告诉我去哪儿住店吧?”

二狗子拍头,说:“你看我,我这着急,倒是把这事儿忘了。”

他指了指,“我们往常过来都住这家招待所,这家算是比较便宜的。一般来往省城送货的,都是来这边住。你别看这家便宜,可一点也不差。他跟火车站附近那家比起来,真是太优秀了。这里就是地点差了点。不熟悉的人不知道罢了。好多知根知底的下面县区的,也都会来这边住。”

他之所以把车停在这里,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我们今晚也过来住的。”

许老三:“那行,我先过去。”

他扛起两个包,大踏步就走了过去。

他这次出门,村里预支了二十块钱的住宿和餐饮费,他媳妇儿还给他装了五十块钱。他还是很有底气的,进了门,直接来到柜台:“同志你好,我住店。”

服务员眼皮儿都不抬一下,指了一下一边儿,示意许老三自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