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司机迅速就答应了下来。
忙到下午才逐渐把有问题的家用电器解决掉,龙青云正准备把今天的收款给金莲送去的时候,就看到太史义跑了过来。
“龙老板!下面村子里出事了!”太史义一脸兴奋的看着龙青云。
龙青云皱起了眉头,“什么事情?”
太史义忙说道:“据说是外面收猪的人在村子里猪肉铺那里闹事,说金莲家的猪肉不是合格猪肉,是黑猪肉。”
“本来就是黑猪肉吧?”龙青云知道这个事情,金莲家养的是黑猪,不是白皮猪。
太史义忙说道:“不是那个事情,是附近的猪肉都是一个猪贩子收的,村子里的猪肉也是从外面进的货,这里不让不合格的猪肉上案子。”
龙青云听到后就思考着这个事情,“原来如此,是懂法的中间商啊,你先过去,别让金莲一家受欺负了,具体的我过去之后再说。”
按照市场规矩,尤其是太史义这种工商局和工匠司业务都熟的人来说,金莲家的那些猪肉并不能私自出售。
各地都有规模化的养猪场,只有符合规章制度的养猪场才能保证猪肉不出问题,而寻常人家到底卖的是病猪还是其他的,没人能保证。
规矩是好的,但是现在闹事的人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非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去找的金莲。
法律这个东西,很多时候都是自相矛盾的,往往都是一点人情味都没有。
所以就有了检察官这个职位,根据社会影响和各种详情来决定量刑上的加或减。
不论如何,金莲这种自己凭本事吃饭,也努力劳动的女性,龙青云是必须要保的!
保的不是金莲一个人,是一种信念!
太史义一个人能打十几个,下狠手的一个人打二三十个也没有问题。
龙青云回屋拿上了自带的手枪,快步跑去村子里助阵。
他的武功其实是比太史义厉害多了,但遇到事情首先想的是拿枪自保。
“老齐!叫上人,咱们下去助阵,不能让一个小媳妇被人欺负了!”
龙青云向来是有多少人,叫上多少人,迅速把老齐还有最近和他一起吃吃喝喝的人都喊上了。
农场里的大部分人都和龙青云一起吃过饭,于是很快就有一群没事做的闲人跟了下去。
在村子里的街市上,二十多人都围在了肉铺那里看着,在门口的地方有几个男人在和金莲争吵。
金莲护着小孩子,对着门口的两个男人大声说道:“我家卖的猪肉关你们什么事情?!怎么就碍着你们事情了!!再闹事,我就报警了!”
张勇大声的说道:“我再说一次!吃的东西都是大事情,谁知道你卖的是不是好猪肉,吃坏了身子找你有用吗?!你卖的猪肉有合格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