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月正这么想着,就见一个穿着病号服的身影鬼鬼祟祟往楼梯口的方向挪去,明显是想跑。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和司机是一伙的那个女孩子。
在车厢中,她做过自我介绍,叫贝基·安妮。
安妮看到抱臂堵在楼梯口的追月时,僵住了身形,恨恨道:“月,你为什么把我踹下车?如果不是我运气好,现在说不定已经被后面疾驰的车压死了。”
“哦,如果不把你踹下去,怎么把警察引来?我们怎么得救?”
“不管,月,你把我踹下车等于谋杀,我要告你!”
“那你为什么不在病房里等着警察录口供?往外跑做什么?”
安妮梗着脖子,“哼,我想要出去透透气不行吗?”
“行,怎么不行,正好,我也想出气透气,走吧,我陪着你!”
安妮瞪她,“不需要你假好心。”说着,她挤开追月就要往楼下走。
追月紧跟在后面,“别走啊,我还等着你告我呢!”
“你烦不烦?我不告你了行不行,别跟着我了。”
“哦,你不告我,我要告你呢!”
安妮下楼的脚步停住,侧头警惕地看向追月,“你告我什么?我不记得有做过什么让你告的事。”
“你很快就知道了。”
确实很快,警察发现安妮跑了之后,就下来找人,发现安妮被追月反剪了双手按在地上,安妮挣扎着叫道:“混蛋月,你放开我,快放开我!”
看到警察,追月放开了她,警察立马把她押走了,显然警察已经调查出安妮的身份。
之后,追月一行女孩子都录了口供,当警方问追月的电锯在哪里时,追月道:“车子马上就要爆炸了,我着急跑,就把电锯扔了,大概和车子一起爆炸化成了灰烬吧!”
当时情况紧急,女孩子们都只顾着逃跑了,没有人操心追月的电锯哪里去了,问了几遍实在没问出什么来,这事只好不了了之。
这些女孩子们的家人一个个都来接走了,就只有追月的家里人没有来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