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时尚芭莎的总负责会来住宿,孟朝歌第二天便亲自找人,可是没等她拉近关系,对方已经自发的送上了几分请帖。

男人模样清隽,一双狭长的丹凤眼透着几分邪佞,五颜六色的搭配,在他的身上却不显得突兀,倒是有几分时尚的美感。

孟朝歌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时尚的人。

“凌总编。”

“嫂子,你喊我名字就好,我叫凌虚。”

你虚?

孟朝歌的眼皮狠狠地颤了一下,看着眼前这张清隽的脸,一时间说不出他的全名,顿了顿,欲言又止,“你爸妈给你取名字的时候,考虑过你的未来吗?”

凌虚:“我是中混血,我母亲非常喜欢华国的玄学文化,所以特地取了这个名字,有什么问题吗?”

凌虚对这个名字十分满意。

孟朝歌:……

问题是没什么问题,就是……

他开心就好。

不过拿到请帖,她心满意足。

倒是凌虚,视线总是在孟朝歌的身上打转,满脸好奇。

孟朝歌:???

被这样看着,让她觉得自己像是从动物园出来。

片刻,凌虚:“嫂子……”

“嗯?”

“你究竟看上宋什么?”

“???”

孟朝歌眼皮微微一抽,面对对方的疑惑,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

凌虚:“我和宋霁是同学,你知道,国外那样的地方,宋霁的长相,可以说是中外吃得开,可是那狗脾气……”

狗脾气?

孟朝歌的眼皮狠狠地颤了一下。

能从凌虚的嘴巴里说出狗脾气这话三个字,可见他们的关系可见一斑,可是听他这么说,孟朝歌的目光忍不住多了一丝疑惑——

“他脾气很差吗?”

“很好吗?”

凌虚终于露出了几分震惊。

这宋霁在他们圈子里是出了名的难搞,别说这么多年身边有女人了,就算是女导师,那面子都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