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那个预言中能够把孟氏带出泥沼的人是他,他才是那个命定之人,而这个阴差阳错与诺斯的合作,是最好的证明。

他强自抑制住内心的激动,到这个时候,他垂在身侧的手都激动地在颤。

什么叫做“不要树敌”?等他做强做大,等他把孟氏重新带回——不,往更高处走,就是他们这些人过来巴结他的时候!

孟霁云好像看见了一个商业帝国在他的手上一点点建成。

“天上掉馅饼?有这么好的事?”钱如英皱紧眉头,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到这事的时候,在喜悦的同时,一股不安涌上来。

“放心吧,这块地皮也不是白要的,”孟霁云笑道,“当初对方提出来的条件是让利百分之六十,现在他们用地皮来换取占比。”

钱如英听后,仍眉头紧皱。

相比之下,孟老爷子更关心另一个方面,“那块地皮条件怎么样?”

“在一个郊区,原先是想要建小区,后来又改成了写字楼,但我仍是觉得小区更好。”孟霁云说,“郊区晚上环境幽静,周围有很多可开发的地方,可以加强绿化,加一条内部商业街。”

孟霁云野心十足。

“然后在小区里建一个游泳池!只要我们把小区建好了,可以打出保密性极强的高档公寓名号,而且附近不是也有一家高奢品牌的分公司吗?肯定能够吸引很多有钱又追求品质的人!”

没有人注意到,一直沉默吃饭的孟朝歌忽而手中的动作一顿。

先是小区。

而后是写字楼。

这个描述和今天路过那个废弃大楼时,秦秋告诉她的信息一模一样。

她眸光微微一动,抬起头来,眼见餐桌上因为这件事已经讨论了起来,就连半点不懂的孟琳琅也加入其中,当然她的目的是想在小区建成后要一间公寓。

她嚼了嚼嘴里的青菜。

意味深长地垂下眼。

她就说,怎么会那么巧合,诺斯的到来,对于在方氏吃瘪的孟霁云来说,可谓是雪中送炭,怎么可能不用力抓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