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如英一听这个名字,一怔,倏地皱眉:“诺斯?听都没听说过。”

反倒是孟涛若有所思,“诺斯……我有点印象,三年前有过一面之缘,没机会合作,他们在江城也算数得上名号,主要在房地产领域活跃。”

闻言,钱如英却仍是不放心,“可咱们孟家对房地产领域都没怎么涉足过,这和一个房地产公司合作……我怎么觉得这么没底。”

“我还是觉得最优选择还是宋氏,毕竟宋氏的底在晋城,对于我们来说肯定事半功倍!”

“这个道理谁不懂?”孟老爷子冷哼一声,有意无意地扫过孟朝歌,语气不好,“但是现今你觉得宋氏会在短时间内在和我们孟家达成合作?痴人说梦!争取是必然要争取的,但也不能一直坐以待毙。”

孟霁云说道:“我秘书在接到合作邀约的时候,就去查过关于诺斯近年来的消息,发现对方在晋城早已买了一块地皮,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至今没有动工过。”

“那这么说来,诺斯估计早有准备进入晋城的市场,之所以迟迟不动工,可能中间资金链出现问题,现在听到了风声才来找上我们。”孟涛说。

孟霁云闻言才大松口气。

而孟老爷子也点了点头,“对方能找上来,肯定也是想借此机会直接进军晋城,看似我们利益最大,实则大多风险,也是由我们担。”

孟霁云自然点头应是。

突然之间解决了一桩心事,孟霁云的神色变得轻松许多。

反而是孟朝歌若有所思地垂下眼。

她总觉得。

来得太巧合,而且,她相信自己,她不会看错孟霁云往后的运势。

想到这里,她忽而眉眼一挑,无意间嘴角微微上扬了一瞬。

不管那个诺斯它的目的是什么,终归,不会有孟霁云他们提及的那般轻松、如意。

……

“来,看这边!”

“对,没错,真美,真好看……对对对,再弯一下腰!”

随着摄影师不绝于耳的赞美声,持续了一个上午的拍摄任务终于按下了终止键。

孟朝歌回到化妆室卸妆,秦秋和白白站在她的身后,白白拿着手机,乐此不彼地在孟朝歌的粉丝超话里蹦哒,偶尔遇到了喜欢的彩虹屁还会感情充沛地念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