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朝歌一睡就睡到了天黑,当醒过来的时候,窗帘拉着,屋内一片漆黑。

她是被饿醒的。

孟朝歌闻到了饭香,估计是秦秋回来的时候看她睡着了,也于是掐着太阳落山的时候又买了份新的。

她还能闻得到香味,看来刚买不久。

想着,她还半眯不睁的眼这才真正地打开了,然后就看到了站在床边,一声不吭地垂头看着她的人。

孟朝歌不着痕迹地瞳孔微微紧缩一瞬。

……有被吓到。

床边的男人见人醒了,长手一伸,打开了灯。

是宋霁。

孟朝歌先是眼睛不受控地微微一亮,就见宋霁将手中提着的外卖放到了床头柜。

那里还有两个没有打开过的外卖盒。

原来那个热气腾腾、香味飘逸的晚饭是宋霁带来的。

宋霁低声问了句:“饿了?”

孟朝歌无辜地一眨眼。

“被饿醒了。”

语气有些委屈。

宋霁先是沉默了片刻,然后伸出手,将外卖的盒子打开来,那股根本压不住香味更加地刺激了孟朝歌的味蕾。

将床上小桌子摆好后,孟朝歌就迫不及待地拿起勺子,吃了一口,新鲜又嫩的肉感,一咬下去汁爆出来,已经连续吃了几餐白粥加青菜的孟朝歌差点就要在宋霁面前失态地狼吞虎咽了。

“喜欢?”

孟朝歌咽下嘴里的肉,点了点头,“喜欢。”

她亮晶晶地看着宋霁,期盼的眼神让人无法拒绝。

然而。

“仅此一次。”宋霁淡淡说道,丝毫没有被迷惑。

孟朝歌立时皱起了鼻子。

宋霁无动于衷,垂眼看到孟朝歌啃肉的时候嘴边沾到的肉汁,伸出手指轻轻一抹。

孟朝歌微微愣住,怔怔地看着宋霁的脸。

这是今天他们第一次直接接触肌肤。

宋霁抹去之后,随手从柜子上面抽了张纸巾,擦拭的同时注意着孟朝歌的反应,敏锐地发现孟朝歌稍纵即逝的迟疑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