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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前进 张鼎鼎 824 字 2022-10-14

后来有人问王桑田为什么要同史密斯来这么一场比赛, 因为就算赢了,可能也会受到批评。

王桑田当时的回答是,因为觉得不得不比。

他的这个回答让提问者很惊奇, 他耸耸肩,没有更多的解释, 因为很多东西不是靠说能说出来的。

他同史密斯相处的不错, 他的性格如此,从小到大几乎就没有相处不好的。

史密斯也是性格外放友好的,但在有意无意间就有你们中国落后、不好等等的痕迹。这一次也是这样,史密斯不仅是在说中国篮球不好, 更表示出来没有体育精神。当时王桑田就觉得必须来一场了, 在下这个决定的时候他并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赢, 而当两人脱了衣服后,他就知道自己赢的面不大了。

他在学校里也是经常打篮球的, 非常清楚体格的作用,史密斯几乎有他一个半,站在那里不动,他推起来都要费点劲儿!

几乎是立刻的, 他就定下了快攻的计策。

要在史密斯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尽可能多的拿分,如果能一口气拿下六分以上,就比较有把握了。

——至于说完全拿下来, 那当然是最好的,可显然不太可能。

他的预想是完全成功了, 他真的拿到了六分, 可史密斯比他想象的更厉害, 那些他在大学期间足以过掉两个对手的小花招,在史密斯这里几乎不带来, 他用了两次之后就被他看破了。而史密斯用出来的手段,则令他眼花缭乱,当然,最关键的,还是力量!

史密斯一个斜顶过来,他知道要拦着,可就是拦不住!

然后,就被他冲到了内线。

史密斯的投篮技术不是十分出色,但只要他冲到内线,就能轻松上篮。

而相反,他却很难冲到篮球,身体对抗上完全不行,技巧也落了下风。

“真是一场看起来好像赢不了的比赛啊。”他在心中感叹着,但在下一刻他已经运起了球。

左边?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