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长方形的东西,包着颜色非常鲜艳的纸,王有根吃过王向前早先拿过来的奶糖,稍稍一想,就知道怎么处理了。
纸一打开,父子俩就闻到了一股甜香气。
王有根捏了一点,立刻就被惊住了,好吃!太好吃了!
明明带了一点苦,可又这么好吃。
王向前家三口都被这个东西征服了,说起来于金凤还算是吃过大盘荆芥的人——这在王家村,是一个见过世面的话。
于金凤见过大世面。
王有根手艺精湛,走街串巷,已经是四邻八乡少见的见过世面的了,于金凤却是去过开封!
省城开封!
还在那里的大酒楼吃过饭。
拔丝苹果中药烧鸡灌汤包子松鼠鲤鱼……这些平时就在故事、戏曲里的东西,于金凤都是吃过的!
但她也要承认,这块巧克力是最好吃的,或者说完全不亚于她早先吃过的那些硬菜。
王向前三口本想把这些东西分成几次吃的,最后却没留下来,一是太好吃了,二来则是王向前发现早先这东西是硬的,现在则变软了,再放放,就怕坏了。
这东西要是坏了,那能后悔一辈子!
“那人不承认,你就当他不是吧。”在吃完最后一点那个东西后,王有根道。
王向前有些不是太能理解。
“也不要对旁人说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