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风:“我想让迟晓红入伙,总得知道她是什么人吧?”
姜甜甜不太清楚,陈清风到底让迟晓红干了什么。她甚至没细问他们到底是想干什么来着。反正,这些事儿都有人处理的,她不操心这么多,想的多,容易老。
姜甜甜可不是一个庸人自扰的人。
毕竟,她还是个“学生”呢,回家放寒假,那不玩不懒着叫什么放寒假?有高个儿顶着的时候,自己多干一点,都觉得真是浪费!所以姜甜甜不想浪费,至于说会不会有朝一日被自个儿男人嫌弃了变成“弃妇黄脸婆”,姜甜甜也是完全不担心的。
她可是恢复高考的第一批大学生,又是复旦的,想也知道毕业不会分配的太差。
她有好的工作,又有好看的脸蛋儿和钱。
是的,谁家离婚不分钱?
所以真的有一天,他们夫妻感情没有了,姜甜甜也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寻找第二春的。或者,她还能养几个高挑英俊又像年轻版陈清风的小白脸。反正,她不会亏。
当然,这些现在在她看来都是屁话。
她那么喜欢小风哥哥,小风哥哥也那么喜欢她。
他们俩,才不会掰。
多合适的一对儿哦!
姜甜甜觉得,如果她的预感真的像苏小麦说的那么准,那么她跟小风哥哥,就是天作之合天生一对,天下间最最合适的夫妻,是可以长命百岁,白头偕老哒。
所以,在这样盲目的自信下,姜甜甜觉得,人生还是一个字儿“爽”,自己过得快活就好。
至于那些大事儿小事儿,总归是有人处理的。
果然,也没几天的功夫,大队长的媳妇儿来他们家串门的时候,突然就提起来:“你们还记得当初咱们大队那个迟晓红吗?”
姜甜甜和苏小麦都算是很快的抬头,姜甜甜飞快点头:“记得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