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书微笑着靠上椅背,摆出了个特优雅的坐姿,还矜持地捏了捏手帕,做足了局促的大家千金的样子。
“姑娘,你说的就是这样吗?”
“……”
“那奴家这样你满意吗?”
路曼声忍不住转过头去,连隔夜饭都差点吐出来。
“行了,算我说错,哪怕你的举动再怎么随意,也依然掩饰不了你的魅力。”
“这句话还算中听。”
路曼声又笑了,拜温书所赐,这数个月来每次和她还有三小姐一块说说话、聊聊天,见识一些不同的风景,让她整个心都开阔起来。
虽然对着陌生人,她还是有些清冷,但在温书和汪大小姐面前,她也变得份外的正常了。
这两人很舒服,与她们也很合得来。她们并不急着让她多接触一些人,和认识一些朋友,知道她不喜欢,也不让陌生人过多接触自己。细心得让路曼声感慨,难道自己其实是个让人操心的孩子?
“喜欢混江湖呢,是因为我身边的那些朋友都是江湖中人,还有一个最会惹麻烦的谢小迹。不想放弃这些朋友,就只好和他们投身同一个地方了。而且,我发现我骨子里还是很向往江湖的自由自在、天高海阔。也能看到很多奇人异士,见识到人世间各种各样动人的感情。要说什么地方最有血性和真情,那肯定就是在江湖上了。比起朝廷,我更向往那群麻烦朋友。”
“你所有理由都说了,就有一个忘了说。”
“不是忘了,而是故意的。”
“啊,金六公子真是幸福啊,若是其她女人,定不愿自己的丈夫在江湖上面对打打杀杀。也只有你,还经常偷偷参与进去,助他们一臂之力。”
“现在知道我是一个贤妻了?”
“没发现你的脸皮变厚了麽,我刚认识你的时候,你可不会这么夸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