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至于那个免死金牌……其实也不是不可以现在用。

但陆芸得确定自己能搞死尼尔森,否则就是浪费了一次天赐的好机会。

在之前第一次见到尼尔森的时候,陆芸直视了尼尔森的眼睛。陆芸后来才明白这个举动的含义,但那个时候,一切都已经玩了。

恶魔是一种诡异绅士的动物,在他们的世界里,很多事情都要遵守规则。他们拥有至强的力量,却无法轻易地吞噬灵魂。

恶魔拿走灵魂的方式是做交易,他将提供给交易对象一个力所能及范围内的帮助,而交易对象要回报给他灵魂。

一般来说这种交易是你情我愿的,除非交易对象心有诉求,且看到了恶魔的眼睛。

在那一瞬间,交易对象将被剥夺选择的权利,在恶魔愿意的情况下,一定要向恶魔提出一个要求,然后献上自己的灵魂。

陆芸……很不幸就是那个倒霉鬼。

她和尼尔森做了一个交易,尼尔森三天内要完成她的一个要求,然后就可以吞噬掉她的灵魂。至于这个要求具体是什么,陆芸当初说的是还没想好,也就意味着她随时都可以提出。

在那个夜晚,隔着一扇门,以灵魂为代价的契约就此完成了。

陆芸也那同时得知了几个限制。

第一,尼尔森可以帮她做几乎是任何事,在三日之限来临之前不能伤害她。但如果三日之内她没有提出要求的话,那么尼尔森依旧要吃掉她的灵魂。

第二,她的要求不能是有关伤害尼尔森的。

第三,一旦协议签署成功,除非其中交易者或者恶魔死亡,否则双方都不可以违规。换言之,陆芸必须在三日内交出灵魂,而尼尔森必须要帮她达成那个要求才能获取灵魂。

虽说没有限定她本人不能攻击尼尔森,但陆芸却知道自己不能激怒尼尔森。当初如果她提出过分的要求诸如“这三天你都得听我的”,尼尔森可能根本不会和她做交易,直接就把她搞死了。

现在亦是如此,如果她动手攻击尼尔森并激怒对方,那么尼尔森虽然不能直接的伤害她,但可以给她使绊子,逼她不得不用那个要求让尼尔森救她。所以说,陆芸是有了一张免死金牌不假,但并不意味着她就能因此为所欲为。

所以,除非她现在认为自己一定可以搞定尼尔森,否则使用了这个机会只会让她死得更快。

陆芸并不认为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灵魂一说,但是这里是书中的世界,一切皆有可能。她抱着狼崽,看着即便是隔着一层薄纱,也能看出眼里流露着疲惫的阿尔杰,“你有多大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