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徐太浪被开除了。
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我当着他们的面儿做的其他家公司的测试。
人不轻狂枉少年。
“你真吊!”
这是不是也忒虎了?没得过几年脑血栓谁能干得出来这事儿?但谁年轻的时候干事儿是计较过后果的?这样一想好像倒是也能理解了。
“哎,吊也是要有代价的。当时那儿的一个人还拍着我的肩膀说,小伙子加油干。”
徐太浪差点儿没让这山炮给气死。禽兽学穿衣没个银(人)样儿。
但人不能老走背字儿,几经风波之后,机缘巧合之下,徐太浪在同一家公司里转了正,也能雄赳赳气昂昂的走过公司里的每一个过道。不用再面对那些画不完的线稿,和理会那些没人要的活儿。
我问他,“当初都辞职了,为什么干脆不换一家干呢?”
“嗨,不争馒头争口气呗。”他有些不在意的说道。
人怎么着都会有遗憾的。但是若能让自己减少一些不甘心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的。
那段时间,徐太浪像是蒙尘的遗珠有了属于自己的亮光,一下子被两家公司相中。
当时深圳的offe
还没有下来,北京的一家公司告诉他,“小伙子,你画的极好,你这测试不用做了,直接过来吧。”
他很是得意的说,“你知道干我们这一行如果不用做测试就直接让过去是件多么牛掰的事儿吗?”
废话,我又不干你们那一行,我上哪儿知道去,但是听起来就相当于保送一个意思呗。
“你吹牛的吧?”我鄙夷。
他嘿嘿一笑,一点儿也没有被拆穿后的尴尬。“是有一点点儿夸张,但是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我翻了个没人看到的白眼。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他真是将后者发挥的淋漓尽致。
几番漂泊,几度打磨。
少年已知愁滋味。知晓自己要开始挣钱了。
本着多个选择多条路的准则,徐太浪再度背上简单的行囊,踏上了去北京的旅程。
却不成想,到了北京之后,第一次体验到了无家可归的感受。
他说,当时干什么都没人管。什么都得自己来。这应该是每个离家的孩子必经之路吧。
人来人往的街头中央,一个略微长发的少年独自站在风中凌乱迷茫。
天大地大,无处安身。
所有的向往成了一戳就破的泡沫。何去何从呢?
这个时候,深圳那边也打来电话,告诉他要延期入职。
这让他本就彷徨不安的心变得更加仓皇失措。
因为深圳这家公司具体的通知一直没有下来,所以在入职之前,他就在家里待了一个月。他说,“这一个月很是不好过。最惨的不是在外面感到无家可归的感觉,而是自己明明有家,却依然觉得自己无家可归,那很完犊子。”
我暗自了然,原来男孩子长大了也会有这样的想法。我一直以为只有女孩子长大了才会觉得自己无家可归呢。
在这样的状况下面,跟父母吵吵闹闹是在所难免的了。
徐太浪离家出走了,毫无征兆,也没挑选什么好日子,兜里都没揣什么钱。找了一家50多块钱一晚的宾馆睡了一宿。那体验感至今回想起来仍觉一言难尽。但是因为正在气头上,小伙子硬是抗住了。
但是铮铮铁骨并没有能够让住宿的环境变得更好一些。于是,在第二天,徐太浪给他妈妈去了个电话,“妈,我不生气了,我错了,行不?我能回家了不?”
嗯,男子汉大丈夫嘛,就应该这样,能屈能伸滴。
那个月,正好是处在夏季。心里本就烦躁。因为北京那家已经确定黄了。如果深圳的再黄了就真没法跟家里人交代了。
但好在鸡飞蛋打的事情并没有发生。我问他,“那当时为什么不去北京那家?”
他非常气愤的说,“哼!因为他们那个前台的态度非常不好,问个问题都不带搭理我的。我就心想,你们那个什么总监的对我都是客客气气的,你一个小小的前台竟然不给我好脸色。”
……
“不是,你这个理由……是认真的吗?”
“……当然不是,因为我觉得深圳的比北京这家更有诱惑力!”
“怎么个诱惑力?深圳的前台给你跪下来了?”
“那倒没有,北京那家没有深圳的这家好看。”
……
这个理由……他说服我了。
他说,“我的人生基本是属于废柴的一生。每次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都觉得自己不配,我下次会喜欢大学生!”
真他妈无耻啊。
“跟你刚认识那会儿,我状态不太好。一直也没缓过来,就好像赌神,一瞬间失忆了。然后就想各种办法让他们知道,我有这个心。我想努力,我很希望做好这份工作。但是现在好多了,任务都交上去了,获得了基本上的肯定吧。”
其实听得出来,刚认识他那会儿,听他唱歌的时候总是让人觉得很悲伤,很难过。
他是苟且在生活里的流浪歌手。
那时候还不知道他会画画。
他说,“主动流浪是一种浪漫,被动流浪是一种凄惨。”
我说,“心在远方流浪,人却苟且在生活里。”
我喜欢流浪,是因为流浪可以没有牵挂。
他喜欢流浪,是因为流浪可以让人自由。
或许是现在的我们圈子都太小了,才让那些交友软件日渐横行。也或许是我们都背负的太沉重了,现实生活里带给我们的压力无法安置在现实生活里的人中。
长时间的搁浅,堆砌在心中落满尘埃,除了夜深人静时自己拿出来惦记之外,无人问津。
这个世界千奇百怪,可是有趣的人儿却又实在是太少了,环顾四周,都是为了柴米油盐四处奔走的人。
他们在白日里努力奔赴前程,又在深夜里对这世间种种痛彻心扉,拼命买醉。感慨着当年壮士一去不复返的肆意和洒脱。
我跟他,其实是从没有见过面的陌生人。我在宁波,他在深圳。那个时候也不认为会有什么交集。
为什么会开始跟他聊呢。大概是因为他说自己是个哑巴,不会说话只会唱歌。
符合了我既想找人打发时间,又不用自己多费口舌,哦不,自己手动打很多字的时间。
“嘿,哥儿们,听歌吗?嘿嘿嘿~”
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觉得很低沉,是姑娘们喜爱的那种低音炮,或许是漆黑的夜里情绪在作祟,总觉得在这样的嗓音里,我竟然听到了一丝无人能懂的落寞。但转头又觉得自己好笑,这又不是电视剧。
“来一首,不给钱的哦。”我回道。
“为什么不给钱呢?”
“又不是我要你唱的,你自己愿意的。”我以为他会回,“好的。”结果没想到被反问了,差点给我整不会了。
“那你为什么认为要给钱呢?”
我暗暗想,这是碰到较真的傻子了?难道声音好听的脑子都有毛病吗?事实上,他确实是个很爱较真的人。他跟这个世界较真,也跟自己较真。
他后来曾说,他后悔认识了我。其实我也是。我非常后悔认识他。但又觉得很高兴认识了他。人总是很矛盾。
“嗨,我就那么一说,你就那么一听。”我回复道,“你咋不语音了呢?我还想听你性感的嗓音呢。”可能是因为彼此素不相识,所以调戏起来格外的顺口又不会让人脸红心跳无比尴尬。
“听歌吗?”他问我。
“听,你唱呗。”反正漫漫长夜总要有事情来打发时间。
这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原来他认真唱歌的时候总是会让人感到很难过。好像是歌词的缘故,又好像是他唱的缘故,却又好像是我自己的缘故。
“我是哑巴不会说话啊。”他突然说道。
我看着这句话呆愣了许久。于是打开他的资料,这是我第一次看对方的资料。
他说:我穿过金黄的麦田,去给稻草人唱歌。
他说:画不到最喜欢的人,也不能给最喜欢的人唱歌,这没什么,可惜我喜欢画画,喜欢唱歌。
他说:陌生的人,请把我的名字读三遍。
他说:刚才真是太惊险了,晚一秒回家,我就拉裤兜子了。
他说:如果你能看懂我的名字,就不要问为什么。
他说:我不会说话,因为我是哑巴。但是我会唱歌,因为唱歌不用说话。
看完资料,我点开对话框,心想这可真是一个奇怪的人。但是很有意思。比起那些所有对白的开头都是围绕:
“你好。”
“你在吗?”
“在做什么?”
“你是男的还是女的?”
“你多大了?”
“你做什么工作的 ?”
“你结婚了吗?”
“能看看你的照片吗?”这种人来的有意思的多。
毕竟一板一眼,循规蹈矩的生活在现实里已经过够了。
上网找人聊天,不就是因为大家彼此都不认识所以才能畅所欲言?否则还有什么趣味?
他的第一首歌时长是5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