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12点的夜里,我躺在床上。凌乱的桌面上放着几本买了许久却未曾看过的书。其中一本是冥灵的《低到尘埃》。
时间过得太久了,我已经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把这样一本书带回家了。我总是这样,会在书店里买很多书,买回来之后又很少会想起它们被我随手搁置在了哪一处?
或许,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得到了就弃之如敝履?
但我想,当时会入手大概是因为这本书的书名吧?《低到尘埃》,呵,一看这名字就能感受到满满的悲伤。
我喜欢悲伤的故事,也喜欢喜剧。
悲伤的故事能让我感受到我并不孤独,而喜剧则是我继续活下去的动力。这么说,似乎言重了些。但也差不多了。即便再寂寥,我也想笑着看这人世间。
不知时隔了多久,封面上已镶嵌上些许薄薄的尘埃。嘿,倒是与书名相呼应了。
拿起这本书,就好像是尘封了多年的往事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就这样被人记挂起,毫无预兆。十分突然,却又很理所当然。有些事总该有人记得,有些人总该记得有些事。
我随手打开在右手边的一罐椰汁,猛地喝了好几口,呆愣许久,房间里很安静,静的只听得到,我拿着笔在白色a4纸上沙沙作响写东西的声音,还有那个空调的声音,在寂静的夜晚里它总是显得有些突兀。
我反复的按着手机上的ho键,看着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心里有个小人一直不停的再叫,“你该睡觉了!你明天还得去面试呢!”是啊,我该睡觉了。晚睡已经让我的肤色变得十分暗沉。就连网上都说,熬夜的人胸部是会变小的。当然,这些都没有突然猝死来的让人觉得害怕。
这人间虽然不值得,但我确实还没活够。毕竟我是个从初中就开始怕死的人。那时候还没有什么我总是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说法, 但我很明确的知道我跟别的小孩子不一样,哪里不一样?具体我也说不上来。
我融入不了他们的世界,他们也融入不了我的世界。
哪怕迄今为止,依然如此。
《低到尘埃》,我好讨厌这本书里的艾兴啊,明明态度暧昧不明,却又偏偏叫人无可指摘。明明这场一个人的暗恋足够明显。他却总是佯装糊涂。
在翻到67页的时候,我停了下来。拿起椰汁又是一顿猛灌。这个时候如果有酒就好了。人在有情绪的时候就该用酒来麻痹自己。
我们好像都成为过黎子。然后有过一场如罂粟般的暗恋。独自悲,独自喜。独自哭,独自笑。你是他最忠实的观众,但也只是一个合格的观众。你好像参与了他所有的情绪,但他所有的情绪却又都与你无关。像个参与感最强的局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