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群仆人端着蜡烛,第一层由格蕾丝带领,第二层是莱斯利先生,仆人们居住的第三层由沃克太太带领。
门窗一一锁好,格蕾丝才任由仆人们熄灭楼道里的壁灯,各自回房休息。
在狩猎季,伊登庄园的仆人们每天都会十分劳累,且睡眠不足。
但也不是没有回报。
这里的宾客非富即贵,为他们服务,可以得到不菲的小费。
尤其像格蕾丝这种级别,每次收到的,不是纸钞就是金币。
在公爵府做客,恐怕拿银币给总管当小费的人,自己都会觉得脸红。
但这种劳累,格蕾丝仅仅希望它持续一个月,再多的,恐怕身体就有些吃不消了——即使小费再多,也不能任由别人拖垮自己的身体。
格蕾丝端着烛台,独自往总管套房走去。
口袋里的金币和腰间的钥匙叮当作响,在空旷的一楼显得有些诡异。
这时候,她眼看着一个黑影摸进了总管办公室。
“!!!”
格蕾丝吹灭了蜡烛,从一楼的枪室拿了一把带有子弹的左轮,这才蹑手蹑脚地往总管办公室走去。
她在门口站住,贴着门板听着里面的动静。
“哎呀!明天不会变色吧?”
“染料会不会刷得有点不均匀?要是搞砸了可就完了……”
听到这些,格蕾丝没好气地把左轮又放了回去,一把拉开总管办公室的大门,“乔治,大半夜的,你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哦!哦!克里斯蒂先生,您吓了我一跳!”乔治作为公爵的侍者,身高有六英尺(181cm),在黑夜里看着还挺唬人。
格蕾丝:“……”
真不知道是谁吓唬谁呢。
“明天就是猎狐会了,我在为公爵大人打理粉装。”
粉装是猎狐会上的一种高级礼服。
说到这,就不得不再次提到英国人奇怪的命名规则了。
因为粉装实际上是红色的。
就像晨访是下午拜访一样,这些名称的起源简直是人类未解之谜。
不同于其他礼服,粉装讲究的,是恰到好处的老旧感。
上流社会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穿着崭新的粉装参加猎狐会,还不如直接穿着黑色的克拉夫礼服去参加。
作为侍者,乔治要在猎狐会之前,亲自为公爵清洗粉装,把染色不均匀的地方,重新上色。
因为关系到公爵大人的面子,即使他自己做这事已经有好几年了,仍旧是每次都夜不能寐。
几乎是每过一个小时,就要溜过来看一眼。
要不是他提醒,格蕾丝还没注意这小子在她的办公室里晾衣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