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他们也三五成群,准备出去找乐子。
只不过格蕾丝可不会和男仆们混在一起,跑去小酒馆还好说,万一他们要去什么不纯洁的地方,那可就尴尬了。
独自一人在外工作,没有朋友和家人。
此时的格蕾丝,感到格外孤单。
她叹了口气,钻进了马车。
……
“克里斯蒂先生,邮差送来了您的信和包裹。”
刚一到总管室,小听差就把一个包裹和一封信送到了格蕾丝手上。
是妈妈!
格蕾丝挥手示意小听差可以出去了,便迫不及待地拿起拆信刀,打开了信封。
为了避免信件被别人看到带来风险,她与家人约定,信中要称她为“格雷”或者“我的孩子”。
任何涉及到她真实性别的话,都要尽量避免。
不过安妮显然不喜欢称她为“格雷”,于是“我的孩子”成了最好的选择。
信的开头是这样的:
“我亲爱的孩子:
日安。
伦敦最近的天气很好,不知道克戈索尔那边怎么样?希望那里不要总是下雨,即使礼服再厚,出门时你也不要觉得麻烦,一定要带上一把伞。
我和你的父亲迫切的想要知道,你现在的生活如何。”
信纸的第一页,是标准的维多利亚式开头。
作者有话要说:
①维多利亚时代有很多绅士随身带着的是用金属做笔芯的笔,多数用的是金和银。
不过用铝丝确实可以写字,目前的很多号称可以用十年的笔,有的就是用铝做成的。
②取自《新约·马太福音》
第11章 金发夹的主人
安妮又写了家里的近况。
“你父亲的腿已经渐渐好转,但医生告诉我们,要想痊愈,他还需要休息两个月。
爱德华和艾米丽已经学会了如何翻身,我也养好了身体,可以做一些简单的家务了。
邻居们一直非常好奇你的去向,对此我有些担忧。
因此,昨天我和你的父亲商量过后,决定搬到更远的衬裙巷去。(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