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目标对象已标记

带着九叔去柱灭 八黎 1174 字 202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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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毛毛虫不会就是上一任宿主吧?”

【是的!】

听到系统的回答,林忘川扭头就飞回到了自己的巢穴那里。那里还剩下几根毛毛虫背上小刺。

不好意思哥们儿!

我真不是故意的!

我想你保证,待我以后飞黄腾达了,定然给你丰碑立传!

林忘川随即用鸟嘴将几根小刺叼起来,小心翼翼的藏在了屋檐下的角落里面。并叮嘱小燕子没事别来这里乱翻,这可是前任宿主仅剩的一点点遗骸了。

小十一单的给前任宿主做了一下哀悼后,林忘川心思再度回到了系统上面。

【目标对象检索中】

这么久还没找到?

看来能符合系统的目标对象并不太好找啊!

林忘川猜测了一下,毛毛虫不会是因为没找到目标对象所以才没能崛起的吧。

西红柿

毕竟按照时间推算,他得到系统应该有快三年了。

怎么可能会被小燕子给轻易的抓到?

真好奇他这三年是怎么过的?

【目标对象已确认】

【距离宿主距离50米】

【已标记】

【请宿主尽快前往】

搜索前后花费了有十多分钟,时间不算太久。

毛毛虫就应该不是因为没找到目标对象挂掉的

那是为什么呢?

“系统,目标对象的标记有时间限制吗?”

【标记没有时间限制】

“这就好”

【但随着目标对象的死亡,标记也会跟着消失】

目标对象死亡???

林忘川似乎察觉到了什么?

首先目标对象都是仇恨怨念到达了一定峰值才能被检索出来的。

人一旦有了仇恨就会干嘛?

复仇!

复仇的结果无疑就两个成则生,败则亡。

“那前任宿主”

【前任宿主毛毛虫先生均因未能与目标对象达成契约,导致错失良机。】

“要如何达成契约?”

【让目标对象服下宿主的信物,便可以达成契约!】

“信物为何?”

【比如您身上羽毛便可作为信物,毕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我的是羽毛,那毛毛虫不会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