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不成现在的小说里都流行这样的桥段?
但是……
她看来看去,还是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
陈思雨陷入怀疑当中,此刻丁薇已经查完了资料,也整理好了要写的东西,于是将笔记本一合,看了看时间就对她道:“我们去大教室吧,下午老王的课该上了。”
不过抱着笔记本难免不太方便,他们还得回趟宿舍,陈思雨明显有点神思不属,她此刻看了看手里的杂志,对丁薇道:
“薇薇,我先直接去教室了,你自己回宿舍吧。不过,回来的时候能不能带一本《青春》给我?”
丁薇一愣:“老王的课你也准备看小说?”
老王心眼儿多,但是课讲得好,而且,为什么要看《青春》?她那本小说也没有好看到连老王的课都能不上的份上吧。
陈思雨摆摆手:“唉呀,不是。我就是刚才发现,《青春》上面有些细节我觉得有点眼熟,距离上课不还有点时间吗?我得拿过来好好抠一抠……”
丁薇:……
怎么办?有点慌,这是哪里露出马脚了吗?不应该呀!
……
离开课还有半个小时,老王还没过来,丁薇已经带着那本《青春》,犹豫的递给了陈思雨。
陈思雨此刻抓心挠肺的都在想着事儿,也没仔细关注她的表情,一把接过那本上个月的月刊直接一翻翻到了《霸道总裁》的篇章,然后又打开了一旁的《少女》,开始一个字儿一个字儿的抠字眼呢。
怎么说呢。
有时候,人类就是这么奇怪,他们花在敌人身上的时间和精力,甚至比自己的亲朋好友还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