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两个,穿衣厂新做的衣服,走,叫上白墨去参加文会。”
雁洛兮换上一袭修身的浅粉色三件套新长袍,整个人看上去耀眼夺目,这才起身出了家门。
“据说雁会元容貌甚美,民间还有神医之称。可惜恃才傲物,有些沽名钓誉,待价而沽了。”
“你等既不识雁会元,何以出言不逊!”
“吴兴县的书生吧!你六人进京赶考,买纱百匹,让仆人背着从江南到京城贩卖,路上得了雁会元的帮助,自然要替她讲话,可叹为了那么一点黄白之物,真真都是个俗物。”
“既是赶考,自然以考取功名为主。学生不才,这次会试排名第二十,不知这位斯君第几名?吾等背纱来卖,赚足了路费及在京的生活费用。如此,家里的弟妹不必因吾等拖累推迟婚期,母父不必因为吾等赶考而减餐少肉,何俗之有?烦请这位斯君明言?”
不少学子轻轻鼓掌,那几个趾高气扬勉强进了三甲的小官之女,顿时失了声。
学子们,仿官制的清谈文会,顿时热闹了起来。
众说纷纭,却动不动就会扯到一个话题:雁会元太不给面子!
吴兴县书生得到了大家的喜爱,心下愉快。一扭头,刚好就看见雁洛兮一行人走了进来。
只见完美的侧颜,纤长的睫毛,极其俊美,面上似有淡淡愁容,越发显得清正雅绝。
“雁会元!”吴兴县六书生齐齐起身施礼,关心道:“那日多亏雁会元出手才抓住了那些西紫奸细,却害会元夫郎走失,不知可否找到?”
众人皆哗,传闻居然是真的!
雁洛兮表态:“正在寻找。会试结束,恐他到文会上来找我,所以出来四处转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