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夫人坐车来到一栋高档的写字楼,这里是他们经常开会的地点。
除了她,还有手合会的另外两根手指,以及其他势力的老大也过来了。
地狱厨房和哥谭有个不同的点,那就是黑暗势力之间的关系。
哥谭里的超级反派很多时候都喜欢独自作战,不到万不得已不喜欢拉帮结派。
而这里的势力相互之间合作非常频繁,要是遇到大事了更会联合起来相互“帮助”。
更何况此事和猛鬼似乎也有关联,不重视都不行。
高夫人在手下的搀扶下来到12楼的会议室,此时里面已经坐着六个人了。
四个男人一个女人。
其中那个站在落地窗前抽着雪茄看着夜景的男人,造型最为特别,气场最为强大。
他光头,穿着白色西服,身高大约2米左右,体重400+左右。
看着肥胖实际上却是魁梧巨人。
他就是金并,地狱厨房势力最强大,能力最强悍的黑帮头领。
金并原名威尔逊·菲斯克(wilsonfisk)。
性格桀骜不逊,充满自我意识。
他的父亲本是黑帮小头目,因黑道火拼死在街头。
对当时的威尔逊而言父亲的死并没有让他感到多么悲伤,却让他对这弱肉强食的社会法则有了更为深刻的体会。
从那时他便萌生了要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黑道帝国”的野心。
在这目标的驱使下威尔逊加入了地狱厨房黑帮,无恶不作,终于登上了黑帮首脑的宝座。
然而这并不能让他就此满足,近乎疯狂的威尔逊利用他天生的邪恶头脑对其他帮派进行了屠杀似的洗礼。
终于牢牢的把整个地狱厨房,甚至美利坚过半的黑帮控制在了自己的手中。
他的“黑道帝国”也由梦想逐渐变为了现实。
他把本名改为“金并”(kg),让人谈虎色变。
而在得到一切的同时,金并也有了从没有过的寂寞,这时一个名叫凡妮莎的女子进入到了他的生活。
很快金并有了自己的孩子“理查德·菲斯克”,正当金并沉浸于正常的生活时,理查德却遭到了暗杀。
儿子的死,让有退休念头的金并再次变成一头可怕的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