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弯下膝盖蹲好马步,基本和桌子高度保持持平。
要说马步,国人对此非常熟悉。
哥谭人虽然不了解这点,但蹲马桶的姿势还是明白的。
不过明白是明白。
不经常锻炼的人这样蹲着,十几二十秒就会受不了。
双腿免不了酸痛,发抖。
他俩也不例外,尤其是那女的,坚持不到十秒就扛不住了。
急忙本能的站起身。
与此同时,锁住他俩的铁链也使劲儿收缩了一些。
“呜……呜呜!!”
男的见状吓得急忙摇头,示意别乱动,赶紧蹲下。
他晃了一下左手,意思是说:把手抓住桌子可以轻松一点!
女的也被吓得一激灵,急忙又重新蹲下。
同时双手死死抓住桌子。
有了支撑分担压力,确实轻松不少,但还是很难熬。
再加上没有时间参考,不知道具体过了多久。
每一秒都感觉是十秒似的。
俩人头上冒出冷汗,双腿已经不受控制的抖动发酸。
虽然不致命,但也极其的痛苦。
就这样坚持了不知道多久,感觉都过了一个小时了。
只听几声咔嚓声,头上的头盔和手上的铁链子终于纷纷解开。
这算是挑战成功了!!
俩人一屁股坐到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心脏狂跳,情绪亢奋,劫后余生的喜悦难以掩盖。
缓和了片刻,女的问道:“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快走,我们去报警!”
“好好好。”
俩人一瘸一拐,相互搀扶着快步跑走。
二十分钟后,警方赶到现场。
戈登带着部下检查完毕后,拿着那张纸陷入思考。
刚才他已经调查过两名受害者。
女的就是个普通市民,没有任何犯罪记录。
而男的不仅没犯过罪,还是个热衷于做慈善事业的大好人。
所以,事情很不对。
要说杀的都是坏人可以理解,但现在是怎么回事?
难道这个竖锯和鬼面不是一个人?
它属于真正无差别的屠夫,不管对方是谁,只要抓住就会杀?
戈登有些搞不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