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一夜霏霏小雨,地上依旧泛着潮意,空气中飘散着粥饭香气,是寻常人家的烟火味。
陆追胃口很好,一口气吃了三个包子两碗粥,又去厨房要了一盘酱鸡爪,就着清茶慢慢啃了,方才满意地拍拍肚子,道:“逍遥似神仙。”
萧澜笑道:“这一顿下去,只怕午饭又不肯吃了。”
“都这个时辰了,还吃什么午饭。”陆追打了个呵欠,晒着太阳昏昏欲睡,几只胖乎乎的野猫也蹲在墙头,一边舔着爪子,一边看院中低声说笑的两个人。
是很好的时节,很好的生活。
几日下来,杨清风的腿已经慢慢恢复了知觉,一瘸一拐入了叶瑾房中,道:“谷主还在忙活?”
“前辈怎么起来了。”叶瑾单手撑着脑袋,打了个呵欠,“还是要多休息的。”
“见谷主一直不出门,就过来看看。”杨清风看着他面前的画卷,“这就是那些老妖婆记下来的,这些年小明玉所中的毒?”
“是。”叶瑾点头,“看着虽有些密密麻麻,不过二当家身体底子好,这些蛊虫与毒物解完之后,现在倒也没什么大碍,养个三五年就能调回来。唯一棘手的,就是这黑蚁后加上合欢情蛊。”
“一直不解,会有危险吗?”杨清风又问。
“会。”叶瑾点头,“我已经试过了,两人之间情越深,这蛊虫就会越活跃,现在萧澜又已经想起了先前的事,只怕会更加难以控制。”
“那……那这要如何?”杨清风大为担忧。
“鬼姑姑与药师下蛊之时,就没想过要伤萧澜。”叶瑾道,“所以他体内的蛊虫极易取出,即便不取出,只管任由这蛊虫肆意蔓延,那也是二当家先熬不住,对萧澜依旧没有影响。”
“那就取出来啊。”杨清风一拍大腿,“取出一个,另一个就好了吧?”
叶瑾摇头:“取出一个,另一个只会更加凶多吉少。”
杨清风:“……”
“情爱之事,如何能被别人控制。”叶瑾用银针拨弄了一下白瓷盘中的小药丸,“只有先用这些药将情蛊制住,再从长计议。”
杨清风心里叹气,点头道:“那就辛苦神医了。”
在浣花城中又住了五日,叶瑾试过陆追的脉相后,道:“是没什么大碍,可当真又要去那冥月墓?”
“迟早都要去的。”陆追收回手腕,“现在药师邪功尚未练成,早一日回去,就少一分麻烦。”
叶瑾依旧有些犹豫,可又觉得他说得挺合理——毕竟两人现在除了合欢情蛊,也没别的大麻烦,既然这情蛊一时半刻解不得,那总不能什么事也不做,只日日蹲在小院里喝茶晒太阳。
思想想后,他叮嘱陆追:“那以后不可再——”
“好好好。”还未等他说完陆追便一口答应。
叶瑾:“……”
陆追压低声音:“我保证,寡欲。”
“你说你,怎么就不能是一个风流多情的花花公子呢。”叶神医颇为遗憾,“若能将这一份情分个七八十份,哪里还用得着我解毒。”
陆追笑道:“心与命都系在一人身上,虽说苦了点,可听起来也有几分姻缘天定的意味,分七八十份处处留情,反而无趣。”
萧澜躺在房顶上,听他二人在屋中说话,眼底映出蓝天白云,三分笑意。
商号的管家很快便备好了几匹高头大马,陆无名问:“当真不要马车?”
“情蛊而已,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毒药。”陆追摇头,“骑马很好,又快又畅快,比闷在那小木房子里不知要强上多少倍。”
“那自己多加留意。”陆无名拍拍他的肩膀,“莫要逞强。”
陆追翻身上马,这些日子在软榻上待得久了,身子骨还真有些酥,此时此刻骑在马背上,才觉得腰间多了几分力气。
“还真是骄奢淫逸催人老。”他暗自嘀咕一句。
萧澜在旁听到,笑道:“难道不该餐风宿露催人老,骄奢淫逸,就该将你养得又白又胖才是。”
“你不懂。”陆追策马扬鞭,一溜烟沿着小巷出了城。
叶瑾与杨清风此番也与众人同行。杨老前辈新收了徒弟,自然要好好跟着,这自是不提。叶瑾思前想后,觉得冥月墓离浣花城不算远,自己跟去看看热闹也行——至于日月山庄,那个谁最近似乎有些忙,理应顾不上自己,所以大可以趁机透个气,游山玩水,纵情观花,抚琴吹箫,吃喝……吃喝。
只可惜马跑得太快,不能好好欣赏沿途美景。
叶神医心中遗憾,想起了日月山庄里,自己心爱的驴。
……
“去了冥月墓?”千叶城中,沈千枫头疼道,“说好要带着二当家回来,怎么他反而跟着人跑了。”
“谷主说二当家体内尚有毒未解,而且那冥月墓中的宝藏,陆家既然打算上交国库,他自然也要跟去看上一看。”影卫道,“还有,谷主还说,让盟主好好忙,不要管他。”
沈千枫问:“不要管他,说这话时的语气呢?”
影卫答曰:“挺好。”
沈千枫:“……”
叶神医哼着小调,惬意又悠闲。
离冥月墓还有三五日路程时,又有一人气喘吁吁追上来,却是阿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