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日早晨,沈飞提出要接维桢回自家养病。院长亲自带着外科一大干人员苦苦劝阻挽留。
开玩笑,比沈氏世族少主这个身份标签更有名气的是沈飞心黑手辣,睚眦必报的行事作风。内脏破损内腔出血非同小可,那位小姑娘一看就是个极得宠的,天子一怒,伏尸百万,万一出院之后有个三长两短,虽然是沈飞自己的决定,难保不会秋后算账,迁怒到医院头上。要知道这所医院沈氏蒋氏注资超过70,等于是沈飞的一言堂。好说歹说,总算是说服了沈飞把人再留院两周。
维桢是大人眼里标准的乖孩子,听父母的话,听老师的话,当然也听医生的话。然而她对医院心存恐惧,根本不能离人,加上性格内向,对陌生人很抵触。沈飞夜里肯定会陪她一起安歇,不过他身处高位,就算打着念书的幌子,总有离开办事的时候,于是便让德洛莉丝来替维桢解闷。维桢是不会当面给人难堪的,两人说说笑笑,气氛融洽。
晚上沈飞回来,她先感谢了沈飞和德洛莉丝的一番好意,又委婉地提出:“德洛莉丝学姐肯定有自己的事要处理,别再麻烦她了。我又不是小孩子,看看书打发时间就可以。”
沈飞一听,得,小丫头不喜欢德洛莉丝的陪伴,又提了几个人的名字,维桢都摇摇头仍旧表示不愿意打扰别人,唯有说到蒋晗熙时眼睛一亮,没有表态。
沈飞醋海翻波:“桢桢,你就那么喜欢晗熙?”
“晗熙哥哥性子好,又长得养眼,而且跟他在一块不需要费神想话题。”维桢实话实说,并没有察觉沈飞的妒意。
她这样坦荡,沈飞反而释怀了,自己不能陪着她的时候就拜托蒋晗熙过来照看。
维桢是蒋晗熙的一抹床前明月光,心头上求之不得的一颗朱砂痣,只恨相处的时间不够长,自然是无有不从的。他一天什么都不做,单是坐在那里看着她恬静的睡颜,也觉得每一分每一秒都令人留恋不已。有时候站在床边细细地端详着她娇憨的眉眼,心里升起一种恍恍惚惚,似乎永生永世都无法弥补的遗憾——这人分明是自己心仪的女子,一见倾心,毫无隔膜,短短几面已是情根深种,为何偏偏已是其他男人的掌中物?若只是一般人,卑鄙无耻一次,把她强占过来,往后真心相待,总有哄得她回心转意的一天。天不见怜,对手竟是自己多年的好友,更是登顶皇权路上可交付后背的盟友,偏又是个惹不起的狠角色。倘若非要斗个两败俱伤,又难免祸及维桢——维桢如此容色,根本无法过平常人的生活,若自己得不到,与其落到他人手里,不如是沈飞,起码两人对维桢皆爱逾性命。
蒋晗熙可以为了维桢与沈飞为敌,却永远不可能做出伤害维桢的事情。
“晗熙哥哥?”
蒋晗熙回过神来,垂眸,与维桢秋波流盼的杏目对上,眼神不觉柔情入骨,“桢桢,你睡醒了?”
维桢支了肘想起来,蒋晗熙已弯身揽了她的腰,细袅袅的一把小腰,单手可拢,如此荏薄不堪攀折,偏偏满手娇肉,凑近这小宝贝儿的身子,口鼻里全是她甜丝丝的味道,清气含芳,香得他想将这小尤物一口吞入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