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林娴,因为被告许书寒在网络上传播我骗捐等不实言论,严重侵害我的名誉,在此,我要起诉许书寒诽谤罪。”
接着,林娴出示了一堆证据,厚厚一叠。
从林娴开始说话,网上留言就疯狂起来【她真敢说。】
【现在已经知道了,她所谓的三家就是婴儿那家人、烧伤的两个老人和她妈妈。】
【哈哈哈,用自己妈妈做证人,亏她想得到。】
【咦,你们有没有发现,她没有请律师。】
【还真是。】
两边各自出示了证据以后,便进入了辩论环节。
林娴作为原告,自然也是第一个答话的:“从我方提交的证据,可以看出,最早的留言便是许先生在网上传出来的。在当时,这则微博转发量有7万、留言12万3、点赞21万。完全符合诽谤罪的标准。”
对方律师马上反驳:“诽谤罪是要以虚构事件为前提的,我的委托人在网上所说骗捐之事,是有事实依据的。”
“我提供的三份转账记录中,7万5千元全都汇入赵明德先生的户头,也就是当时出事幼童的父亲银行卡里。另有三万汇入王罗华的户头,是当年事故的两位老人。而我自行筹款5万,在账户钱到后,便转入我母亲户头内。三份转账记录都有,怎么算骗捐了?”
对方律师似早有准备,笑着说:“首先,我这有一份视频,你们可以看看。”
视频便是前几个月,孩子的父亲赵明德的采访视频。一个记者拿着话筒对着他问:“听说当时林娴帮你募捐的事情,是否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