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兵行军的速度,就是比步兵快。
估计快了十倍都不止。
史斌率众到达钱塘,在一座废旧的破庙和武松取得联系。
这位大哥最近长胖了。
心怀坦荡的人,吃饱喝好就睡,杀完恶人就放火,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神不怕鬼不怕。
“天尊,你们来了真好,可以接应下我,这样我的胜算又多了!”武松一高兴,咕冬咕冬又驴饮了一大海碗。
这是本地最有名的高粱酒。
同样都是高粱,这里日照好,高粱长的旺。并且这里的水质甜,也是别的地方无法比拟的。
这高粱酒,一开瓶,一股香气就往外钻。
一入口,更是清香四溢。
“好喝!”武松喝完就开始吃牛肉。
连快子都不用,多麻烦啊,还是直接上手抓比较省事。
对他这种人来说就没有不高兴的日子!
即使嫉恶如仇,恨恶人入骨的时候会生气,但杀了他们后就又痛快了!
“说说你的计划。”史斌和很多人一样,对这条粗汉,是越来越喜欢,越来越欣赏。
武松翘着二郞腿,乐哈哈的说:“这狗官高权,是高太尉的远房亲戚,八竿子打不着,灭族都灭不到他头上那种。就这么个货,都敢仗着高太尉的势,欺压良善!我非宰了他不可!”
说到后来,面色凝重起来。
武松补充道:“这厮从不直接害人,从来都是把人家抓到大牢里阴死,让百姓有冤无处伸。把人害死后,再上下其手,贪了人家的财产。他最近正在招打手,我准备从这里入手,混进去,刺杀此贼!”
史斌道:“你去吧,你武功这么高,当世罕有敌手。如果能刺杀成功,且全身而退,咱们就不必泄露守夜人的身份了。如果有危险,你就第一时间放焰火求救!切记不可逞能!”
武松道:“放心吧天尊,俺武松也就只长了一颗脑袋,留着喝酒不好吗?干嘛要死在贼人手里?那多冤啊。”
这家伙这份憨直,坦诚,是最令人喜欢的地方。
只要他和你成了交心的朋友,他是绝对不会对你起半点坏心的。
恨不得和剖肝沥胆,肝胆相照。
话说到这个地步,不用多说了。
自家兄弟要去干一件大事,其它人只需要暗中做好救援准备即可。
成了,其它人不必动。
不成,及时救援即可。
不管怎样,大家都是武松的坚强后盾。
彼此之间,绝对的信任。
如果直接率大军攻进去,公然杀害朝廷命官,道义上站不住脚。
那等于打昏君父子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