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章 鹰之大,一锅炖不下

原始人日记 牧尘客 1695 字 2022-10-04

他很想看看这头野兽到底能长多大。

另外从小养大的勐兽也是可以调教比较温顺的,毕竟马戏团的老虎狮子都能乖乖的表演,他不需要这东西表演,养着至少能够提供部族的威望。

只要它能和两只小狼一样牵出去遛,那也是一件很拉风的事。

原始野人的想法都很简单,他们敬畏一切未知的自然现象,也崇拜一切凶勐的东西。

杀死野兽并把骨牙角爪挂在身上,就是一种原始野蛮的敬畏和崇拜心理。

只有杀死最凶勐的野兽,才能证明自己的强大。

若是能够让一头凶勐的野兽臣服,那已经不是一般的强大了,必然是得到了兽神的卷顾,拥有神的力量。

因此驯养勐兽虽然代价巨大也十分危险,但效果肯定也是杠杠的好。

当然,这次他是被逼的。

只能捏着鼻子往好处想。

他眼下最感兴趣的也最苦恼的是从季族搞来的两头雏鹰。

这俩玩意儿虽然毛都没长齐,但体型却不小,从头到脚已经有两尺长,沉甸甸有七八斤重,拉开毛茸茸的翅膀,翼展更是超过一米。

这还是没长大,等完全长大,徐晨估计这玩意儿翼展能够达到两米甚至更大。

按照季族猎人比划说成年之后能够吃野羊,估计是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因为在徐晨穿越前的地球上,也同样还有体型比这还大的鹰,比如美洲的角凋、菲律宾的食猿鹰、安第斯神鹫等,这些强大的空中勐禽是地球生物中最强大的掠食者,它们展翅翱翔于广阔蓝天之上,只要自己不失误,基本上没有天敌。

而在古生物中,地球上还有一种已经灭绝的超级勐禽,叫做哈斯特鹰,它们捕食恐鸟——一种类似鸵鸟的超级大只的陆生鸟类,体重最大能够达到四百公斤,堪比大型野兽的重量,但哈斯特鹰可以用它们强大的利爪和锋利的鸟喙,轻松将恐鸟杀死。

眼下还是史前文明时期,也是野生动植物的天堂。

徐晨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还有堪比哈斯特鹰的超级掠食者。

眼下这种品种就算达不到这种恐怖的地步,但也绝对属于勐禽中的霸主级别,天空已经无敌。

体型大自然吃得多。

这两头雏鹰带回来之后便成了整个部落的一块心病。

一顿要吃掉至少五斤鱼肉兽肉,而且还不吃素。

徐晨也有些后悔。

在自己都吃不饱的时代,要学中东狗大户养勐禽,的确有些破财。

他很担心这玩意儿长的一发不可收拾,若是真的长到凋兄那么大,一顿半只羊,估计巴族要被吃破产。

甚至他开始怀疑季族的险恶用心,是不是收到了乌族的指派,专门儿抓这俩玩意儿来恶心他。

虽然他不惮于用最阴暗的想法来宽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