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旭自然不用吃大锅饭,马车上装着全旭的炉子,不过,马肉其实小锅炖肉不香。
全旭也跟着众家丁兵们一起烧着马肉,当然,孜然和调味品是三娘的专属,众家丁兵只有细盐和辣椒面儿。
随着一个时辰过后,马肉炖得松软可口。
众家丁兵们大口大口的吃着马肉,丝毫没有任何不适应。
五十余人最多也就干掉一匹马的马肉,剩下的马肉在煮熟以后,再用火烘干,制成马肉干,就不用担心变质的问题了。
缴获的骏马,让全旭麾下的家丁兵的速度提高了不少,原本他们每天既使强行军,也不过百八十里地,现在有了二十二匹马,加上全旭马车上的两匹,共计二十四匹骏马,速度提高了一倍。
大名府到登州府,全程一千三百多里,全旭原计划半个月才能抵达,然而,随着这些骏马的缴获,他直到五月初七这天,就抵达了登州境内,全程用了九天时间。
看着登州的界碑,全旭笑道:“今天晚上之前,咱们赶到登州城,有热水、热饭,大鱼大肉,随便吃,管够!”
众家丁兵非常开心。
这一路上,众家丁兵确实是没少吃马肉,然而问题是任何东西吃多了,就感觉不到美味了。
刚刚开始第一顿吃马肉的时候,他们五十个人,干掉了足足一匹马,平均每个人吃了将近五六斤马肉。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他们只吃下了半匹马的马肉,第三天更少,只有一条马腿肉,每个人不到半斤肉。
六七天下来,这些马肉依旧还剩下大半,不过他们拿着马肉,在跟上跟百姓们换了不少野菜和蘑菇,也算是改改口味了。
就在路过一个面积不大的池塘里,突然看到池塘边上围着两三百号人,众人拿着木棍、榔头、扁担,喊打喊杀,乱成一团。
全旭以为这是附近的村落因为水源的问题发生械斗,这种事情在古代、哪怕是几十年前,都非常常见。
走的距离更近一些,全旭这才发现,众人包围中,用猪笼子装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女人的衣衫有些凌乱,嘴里被塞着破布。
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长得黑壮黑壮的,拿着一把柴刀,与众人对峙着。
少年的身手相当敏捷,十几个百姓硬是没有拿下他,反而被他接连放倒五六人。
一名族老模样的人,气得胡子乱抖,指挥更多的人包围少年。
由于是山东方言,全旭反而听不太懂。
通过三娘向全旭解释,全旭这才了解到。
原本这名女人男人死了三年多,突然间肚子大了起来,众人以为女人不守妇道,要把他沉塘。
可是这个少年,也就是女人的儿子不干了,他拿着刀与众人拼命。
三娘有些急了:“相公,咱们走吧,这样的臭女人活该被沉塘!”
全旭对这名女人并不关心,只是看着那名少年身后不错,显然是练过的,他身边缺少一个能打的家丁。
如果可以像《琅琊榜》里梅长苏的贴身侍卫飞流一样,他以后出行,也可以多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