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姆告诉过安德烈,他们的森林之中有一位‘森林之主’,很类似古代宗教传说中的森林之神,如同山羊一般,有着角,可那角不是动物的角,更类似重叠在一起有很多分叉的树枝。
丛林的法则之一,就是只狩猎自己能吃下的动物。
无论是肉、皮、骨都要用到。
不可无辜屠杀,不可浪费血肉。
这也是丛林的智慧,无意义的屠杀不仅会让森林之中的动物减少,破坏生态,最终导致食物变少,血腥味还会吸引狩猎者前来,给你带来危险。更甚至,森林之中存在很多孢子,有的孢子类型可以寄生人体,无畏于白细胞,那么这些尸体让孢子增生之后,最后只会让更多动物跟人感染孢子死亡。
在这所森林里,这则法则有着不同以往的意味。
这所森林里有‘森林之主’。
只有森林里发生了邪恶血腥的勾当才会出现——超出捕食所需的杀害。
最起码,老汉姆是这么认为的。
他其实只见过一次‘森林之主’,那时候是一头雄鹿,大约盗猎者只要它的角而已,它那庞大的美丽的鹿角被锯掉,只剩下光秃秃一片。盗猎者甚至没有拿走其他的东西,就任由雄鹿的尸体被抛弃在那里。
……太不巧了,那时候,在食肉动物赶来清除尸体之前,雄鹿已经成为了森林之主。
很可能雄鹿更早之前就已经被寄生,如果被其他动物吃掉,强大的胃酸能消化掉大部分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