嘟嘟也很懂事,亲了她一口,就挥舞着胖乎乎的小手,奶声奶气地:“娘亲再见。”
郝瑟理了理被萌娃一脚踩乱的衣角,看着上面那两个耀武扬威的脚板印,叹了口气,出了睿王府。
哎,以前不信,觉得家里那些当了娘的表姐们,单独出门的时候,个个精致得跟妖精似的。
可一旦遛家里狗崽子的时候,恨天高立马变一字拖,紧身裙立马变运动服,妥妥一家庭主妇既视感。她以前还不屑,说至于吗,当个妈就忘记了自我。
如今,她打脸了。
不说别的,就娃要人抱这点,足可以让当妈的白色服饰再也不敢露面。
郝瑟觉得,她这一刻似乎终于理解了宝妈们的特殊世界,也终于搞清楚了幼儿园门口恨天高的妖精接娃娘亲,都不是常规状态。
看来,当娘和精致还真有点矛盾。
不过似乎也不对,比如那蛇精贝嫂不就一身“单身式的精致”,后面跟着一二三四个葫芦娃嘛。
哦,明白了,男人。
贝嫂后面的男人,左手儿子,右手小七,背上还垮着奶瓶子。
嗯,一切的妖精,背后都有个靠谱的替她担负的人。
郝瑟再次拍了拍衣服,想着,这辈子若还能结婚生子,她得找个像小贝那样能抗娃的男人。
然后,她就当个妖精得了。
思维发散的她,不知怎么就想起了景翊每次带着嘟嘟出现的画面。
虽然没有挂奶瓶子,可是衣服上,好像还是有脚丫子的,只是黑无常的黑衣服,不容易看出来而已。
连在地牢里切西瓜一般杀遍刺客的时候,都能保持衣服滴血不沾,滴尘不染的景翊,居然因为抱娃让尘埃上身了。
想到这里,忽然觉得有些好笑。
其实景翊还是不错的,要不要哪天把他给断袖了?
郝瑟吹了个恨天高的口哨声,欢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