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日子,如何能说是不好过呢?即便是叶仲韶也承认,这里的百姓,日子要比外头过得更好,而哪怕是他们这样的仕宦人家,抛开了收入不说,日子也是顺心的。
便是把收入计算在内,也不是没得比较——地租固然是有,但是不稳定的,天候不好就要减免佃租,差的时候,一年不过百把两银子,这便是所有的收入,而支出则极多,考学是个很重要的开销,也很贵。而在此处,收入的来源很多样,他们一家现在是四个人做活,三年后,蕙绸也可以去做老师了,还有云期等四子,不过五六年,都将逐渐长成,所有子女的教学开销,在这里是不必列入预算的,如此算下来,家用其实比在老家,可能还更宽绰些,妻子所说,‘买活军这里的确比家里舒服’,大约也蕴含了这些考虑。
叶家论家计,不如沈家,叶仲韶多年来读书赶考,遇到天候不好的年份,便是花用妻子的嫁妆,他本人对此其实耿耿于怀,十分过意不去,只是苦无其余办法,因此提到这家计的事情,便格外气虚,只道,“舒服是舒服,只是……若就这样不回去了,该如何对若思交代?书信往来,未曾间断,当时说的是数月即返,这亲事若不能成,两家人几代的交情,只怕都要毁于一旦。再者,举业何如?读了十几年的书,难道便这样全放弃了不成?”
这都是现成摆着的问题,妻子显然也有过考虑,闻言,立刻回答,“昭齐今年才只十三而已,至少还有三四年的时间,我等一向滞留不归,难道袁家还不明其中意思吗?这是一,二来,买活军已取福建,你也听曼君说了,又自己眼见,云县上下,法度森然,令行禁止,哪有半点乱相?吃下福建,丝毫不觉勉强,其将来必定不止于此。”
“说不定三年后,买活军已取江南矣!到时,又哪还有什么回乡的计较?你我无非只能低价变卖田产,再回头来考这里的班学,与如今又有何异?”
这是有道理的,叶仲韶其实也在反复思量,自然,若是要钻牛角尖的话,哪怕买活军取了江南,他们也可以誓与其周旋到底,不过叶仲韶至少有清醒的认识,他知道自己是做不成这种事的,说实话也不想掺和到兵事之中去,因此摆在眼前的就是两个结果,第一,等买活军来占领家乡,卖地读书;第二,背井离乡,逃到买活军暂没有占领的地方去,设法安身。
现在留在云县,也是背井离乡,将来逃到外地,也是背井离乡,那自然还不如留在繁荣且安全的云县,叶仲韶几乎已有七成被说服了,至于举业,妻子的口吻很轻蔑,“再说到秋闱,便是这科考中了,取了进士,放了外任,又如何?如今做官,要么贪死,要么穷死,以你的性子,贪污受贿做不出来,我也不愿你做,那这官也当不出什么结果,多是钱也赚不到,官也升不上去,黯然返乡,不过多个官身,对祖宗、族人有个交代,不至于跌了门第罢了。那样的官,我料你也不爱当的。”
叶仲韶照旧是无法反驳,因为妻子完全没有夸大,此时敏朝的官就是如此当的,想要升官,凭你有千般救国的壮志,也得备了银两打点,想了谄词逢迎上官,这二者都并非叶仲韶所能为,事实上,他从前考科举,只是因为他除了考科举之外实在没有第二条路可走,叶、沈两家的声誉自不允许他去做生意,他也全然不会做生意,若说开私塾、开印书坊,则全然坠入俗流,便从此不配和亲朋往来,这些事只能是考中科考之后,有了功名护身,才能作为风雅副业被人接受。若说他向往做官,那也实在是没有的。
真要说的话,他倒是想在买活军这里做吏目……这里什么事都很讲究规矩,更重要的是,官府也在积极地维护规矩,固然,不是十全十美,也经常能见到不平之事,譬如小吏索贿,又譬如邻里争斗口角,至于生意上的纠纷,也是无日无之,但索贿的小吏,往往很快便被夺职法办,而邻里的口角,最后也往往是依理而结,并非是双方各自寻找靠山,如此收科。叶仲韶很喜欢这样公事公办的氛围,他觉得他是很擅长公事公办的,也很向往这种丁是丁、卯是卯的氛围,在这种氛围下办事,一定是一件让人舒服的事情。
“那……难道真把祖田都变卖了不成?”他又有些踌躇了,虽然田以往也没有少卖,但一起全卖掉,影响还是很大的,而且在族人中会留下很差的名声,这也等于是完全不给自己留后路了。
“不想卖的话,不卖也可以,便将佃租暂存着,横竖这几年买活军应当还不会立刻用兵江南,时间还算宽绰。”
“但不卖的话,难道一向赁房住吗?”妻子善解人意,叶仲韶反而又有些不愿了,他觉得妻子少了些决断,这时候就该推他一把,“若卖了田,也能有个近千两,足够在云县买下两间这样的院子,一间自住,一间出租,倒也能有些出息,足以贴补家用了。”
“二哥,仓促之间,你倒是思量得清楚。”
妻子幽幽的话声,便立刻让叶仲韶的脸红了起来,他知道自己的心思,已被妻子看破,便索性也不再隐藏,而是直接说起了自己心中的安排,“我是这样想,既然要在这里落脚,总不能一辈子就当个□□吧?便是将来能教高等班,一个月不过也只有2100,不过是吃不饱饿不死,还是要考吏目,才是正途,即便我们不考,孩子们在买活军治下长大,他们去考,总是名正言顺,不会招来什么非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