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亲亲相隐若是都不管用了,那确实规定讼师也要举报犯罪,就有点儿道理了。要保持要求的一致性嘛……虽然也说的通,但实际效果我想着也是有点儿怪,如此一来,岂不是人犯和自己的讼师,也不能托之以心腹了?只能就所委托的案件做有限的交流?甚至是这个案件也没法全说实话,只能靠讼师自己猜?”
她这么问,沈期颐也不由笑道,“玉梅姐,那节课你没来上是吧?其实行为规范说得很清楚的,这个报告义务限于委托案件之外,正在发生的重大犯罪——说得通俗点,就是咱们今儿要是为了场外交易所的案子去见范培勤,他突然告诉咱们,他主使了一伙打手,正要去杀人,那我们就必须把这事情立刻报告给更士署。正在发生、重大犯罪、委托案件之外,这是三样必备的条件。”
“这要是他突然告诉咱们,他从前杀过人,那是不能说的,要是告诉咱们他指使了一伙人去小偷小摸,这个也不能去告诉,就必须得是杀人、叛国、绑架这样的重罪才行,当然,若是私开印刷厂操纵市场,这个定性嘛……就好像剑如说的,得看衙门怎么认定了,要是按‘造妖书传用惑众’来,律当处斩,那也是重罪,还有明知故犯、查禁累犯两种加重情节,肯定是非上报不可了。”
“要不然,岂不是乱了套了,讼师成什么了?那些恶人身边的白羽扇?接了一个案子,就得为此人的所有非法行为出谋划策,掩盖犯罪,颠倒黑白?”
虽然这就是讼师在敏地的普遍印象,但买地的讼师还是相当不同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是说一个人杀了人,非得让他无罪释放了,才是好讼师,建立在杀人的基础上,在合适的刑罚范围之内,尽量达成一个较轻的结果,就算是很出色的讼师了。
孙玉梅一听,的确也是道理,“倒是,这法律专门学校,又不收钱,还给发点津贴,可谓是占着国家的便宜培养出来的,这要是给恶人培养狗腿子,那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以前都觉得讼师各有老东家,还真就是有钱人的狗腿子,如今在买地,这个观念可真是要好好改过来了。这要说讼师有东家的话,那东家也是……也是六姐,也是衙门,我们是受衙门委派来帮助人犯的,若是嫌我们无法完全托以腹心,那还正好,只说能说的,大家省事儿!免得我们若是知道了什么,还得去更士署,多费事儿!”
至于说要是因为隐瞒案情,导致人犯被重判……那反正也判不到讼师头上,孙玉梅立刻就开朗得多了,反正她也不想当刑事讼师,现摆着婚姻讼师案源更多,那是财源滚滚的通天大道,只是纯粹好奇而已,反倒是沈期颐,对此事的兴趣还更多些,和王剑如议论道,“不过,这要是真按我们课上的来,讼师和委托人的关系,在法律意义上还比家人更亲密了——旧案、小案都是要对外保密,而且虽然不允许阻碍更士办案,但若手里有本案的不利证据,更士那边没有的话,也不强求一定要告知……这要是之后把亲亲相隐的条文从律法里删除了,这些条件,亲人是不是都要强制举报,否则至少也要扣分的?”
“其实本来讼师和委托人在案件上的关系,就是最牢固的,讼师总不会希望自己的委托人被重判吧,家人可就未必了。”
王剑如嗤笑道,“这不就和大夫一样吗——大夫是绝不会害病人的,可家人会不会,那就真不好说了。”
这话一出,又惹得两个女讼师一阵唏嘘,大家边走边谈,感觉对于买地这种完全新鲜的法律系统,都充满了好奇,虽然不知道效果如何,却是很期盼着看见这体系发展之后,初步成熟的模样——大抵是会比敏地的好,这又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否真的能做到公平合理呢?大家还真都不敢打包票。
不知不觉,三人已经在暮色之中来到山下,汇入了车流之中,便骑上自行车,沿着道边划出的自行车道,躲避着时不时蹿过来几步的马车,东钻西钻,小心翼翼地进了城——进城那里又是大排长龙,主要是云县这个方向是有城墙的,老城墙还没全部拆掉,大家都只能从门洞经过,道路骤然收窄,速度肯定更慢。
“以后还要去西山,决不能这时候进来了,这车比下午出发时多了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