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五分钟时间,帐篷所在地已是空空如也,而他也初步具备了快速行军和遭遇战的能力:背包护住背,基本什么箭都穿透不了背包,胸前的心口也有皮甲,背包里的矛头拧上登山棍就是长枪,近战也有一把匕首,对付一般的山贼,这种装备尽够了。又关键又让人惊喜的设计,在于可以拧的矛头,虽然矛头都是装上去的,但这种拧装法,比绑缚法、榫卯法都要便于装卸,而且能拧得很结实,可以受力,让狗獾爱不释手——如果真正战斗的话,还有火铳剑,远用火铳,近用火铳上拧装的矛头,不过,这不是新兵能发给的装备,目前他们对敌主要是靠刺矛,以买地兵器的锋利,这其实也足够让他们在八成以上的战斗中获取很大的优势了。
利刃在手,心中更稳定了几分,而且,与此同时,‘按照预设流程飞快完成任务’的成就感,也抵消了不少紧张感,这是他们无数次训练的内容,现在能在战场上复现出来是让人满意的,不止是狗獾,其余兵丁返回时,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他们的脚步变得更加沉稳了,呼吸也沉着了下来,不再轻浅混乱——未知的,危险的战场,似乎在收拾行囊这个吩咐之后,被迅速地转化为了一个又一个任务,在他们日常训练中无数次重复,几乎形成本能的任务。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好慌张害怕的?
“报数!”
重新一轮报数,确定全员到齐之后,班长没有丝毫废话,立刻点名,“胡昂秀,你说说情况!”
“是!”
刚才负责值夜的胡昂秀立刻低声说了起来,“刚才我在树上眺望下方的时候,见到山间小路有星点火光,用千里眼侦查,发现至少一十多名男子在黑暗中行走,有见到兵刃反光!”
首先第一个,山间是没有人会赶夜路的,实在太危险了,至少没有大队人马赶夜路,第一个,如果是光明正大的出门,那肯定会点燃火把照明,滚滚浓烟和火光在夜里是很有辨识度的,这种用细烛偶尔照明的做法,不必多说了,必定是来偷袭小队的,而且仗着人数的差距也很嚣张——居然还点火照明了!
不过,他们有兵刃,这让气氛稍微又紧张了一点——可以这么说,如果是手无寸铁的劫匪,哪怕来一百个,有长矛在,军队这里都不可能输的,但对方也有兵刃,未免给结果增添了一丝悬念。
“目前两条路,第一条,我们乘夜撤退,不过这也就意味着军需只能让给他们了,这批军需有两箱是消炎药、绷带、挂瓶器这些昂贵的东西,对方拿到手之后如果转卖,获利极其高昂——在敏朝的市场上,抗炎药比等重黄金都还贵。”
“第一条,我们留下来和他们拼一拼,刚才我们临时组成参谋部,商议了一下,决定留下来:这批劫匪应该是上次清缴绣青寨时,窜入山中的客户人家余孽,和其余几寨逃进山中的男丁联手,准备抢一把我们,然后逃往广府,他们手里不会有弓箭,最多也就是一些刀枪。我认为我们可以和他们一战!而且,优势在我们这里!我们居高临下,而且提前发现了他们的踪迹,我们的武器也比他们的好!”
班长的话,让一群人提起的心立刻放了下来,大家都认为他的话是有道理的,而且非常的实在——如果说敌军有火铳,有小炮,让这群新兵坚守阵地那就等于让他们去死,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军心浮动是必然的。但现在,既然是一些民间的逃亡百姓壮汉,而且没有太好的武器,大家顿时就觉得这个仗可以打一下了,有时候打仗其实也就是算账,充满了利益的权衡,而不是完全只靠一腔血勇,这也是打仗和打群架最大的区别。
虽然还紧张,但那股不知所措的慌乱,不知不觉已经完全消失了,就连狗獾那不自觉轻颤的手也完全稳定了下来,直到停止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刚才在不自觉的颤抖,但现在他完全不再多想了,而是上前一步毛遂自荐,“我射术很好,我可以在树上射他们。”
大家都知道,护送的军需里是有弓箭、弹药的,没出事就运到前线去,这会儿出事了就是军士们自保的军备。班长指定狗獾和胡昂秀上树夹击对面,胡昂秀有弩箭,在前方大树上,狗獾则被安排在阵营后方的一株树上。在后方,他可以尽情输出,至少在接战开始之前,能射死几个人——十几人这是不现实的,哪怕只是几个人,其实也会对对方的士气造成极大的伤害。
他背负弓箭、背囊,迅速攀爬上了一根较粗且角度好的枝干,解下弓箭,挂好箭囊,爱惜地轻轻捋了捋箭羽:好箭,弓也保养得一丝不苟,从军需的角度来看,买地办事的效率实在不是别处可以比较的,敏朝的弓箭十把里能用的有两三把就不错了,就是建州,弓箭保养得最好的也是军士们被点兵时自带的那些,一旦建州也开始尝试建立军需仓库,就立刻会出现保养不当不堪使用以及贪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