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黄景秀,她是偶尔玩毽子,若是民间百姓,能弄到什么毬也就将就了,但此时看买地的球,却和敏地的球又不一样,拿在手里,比较沉甸甸的,不是那样轻飘,黄景秀把一个篮毬掂了一下,大概是一市斤重,确实是要比一般的健色球都沉重不少。
而且,触手滑溜,又有种说不出的,微妙的粘腻感,她抓完之后,在手里搓搓,仿佛能搓下一点深灰色的汗垢来。谢金娥在她身边,也拿过来掂量了一下,摇头道,“唉哟,这天气还没大热,球已经有点发粘了!所以我说,篮球赛还是要在春秋天比好些。”
“这个是老一批的球了,主要用来踢,新一批杜仲胶做的球,现在专门用来打篮毬的,会好些。”
果然,另一个新球拿过来,触感就要更滑溜多了,更像是皮球,就是有点儿脆性,但是这种球似乎拥有很好的弹力,虽然沉重,可触底之后,反弹的力度不小,黄景秀拍了几下,便感到有一种说不出的乐趣——若是换作了敏地用的毬,断难有这么好的弹力,抛在地上之后,最多回弹到小腿肚的高度,或者往远处去弹开,却是没有和这个球一般,只要力度适当,似乎可以不断回弹到手中的感觉。
这种‘拍皮球’的效果,便是篮毬的最基本逻辑了,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弹力,才可能带球前行,黄景秀试着踢了一下那发粘的球,自然比用手去拍好一些,不过,穿着厚底凉鞋,踢球是有些困难的,大多人都自带了薄底鞋来更换,也有人皮糙肉厚,不怕正午发烫的土地,直接赤脚来踢。
这时候距离吃完饭大概也有一个小时了,吏目们一路走来也消化得差不多,先试了几球‘找找感觉’,便开始全力互相博戏。他们很默契地分为两组,矮个子几乎都去踢足球了,玩篮毬的高个壮汉为多,拍起球来很快有了节奏,脚下拿了马步,上身微晃搞假动作,只看对方有人来围堵自己,便立刻把球传给队友。自己一晃,便往另外一边去了,而那边的队友,等到这边人来防他了,也是一个传球——但这一次却是没有传到,而是被人截断了,往自己那半场过去。
如此互相传球,很快进攻方便找到了一个投球的时间点,跳起来往篮筐中投去,但这皮球砸在了篮筐上,往外飞出,于是篮下的球员们,都跳起争抢,各人在空中撞成了一团,肉对肉发出了‘嘣’地闷响——很快,抢到球的一方,便立刻往对方的半场又发起了进攻。
如此激烈的对抗,是黄景秀从来没有见过的,她所见的球赛也好,射赛也好,无不是以‘一团和气’为最高的追求,这样直接,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残暴的□□对抗,让她惊得一下捂住了眼睛,不敢去看,直到片刻后,才慢慢张开一点手指,从指缝中往外看去,却见篮球场上早就组织起又一场进攻了,似乎刚才的撞击,并没有把任何人撞伤,反而只激起了球员们的血性。
“这……这!”
她不禁有点儿瞠目结舌了,犹豫着不知道该用什么字眼来表达自己的心情——震惊、害怕,但却又有一种兴奋感,仿佛这样见血到肉的冲击,激起了她内心深处的一种野性似的,让她又不敢看又忍不住目不转睛地看下去,黄景秀足足看了好几轮来回,方才如梦初醒一般,猛地喘了一口气,问谢金娥道,“好野蛮啊!只怕是鞑靼人的摔跤,都比这个要有章法,难道就真不怕受伤吗?”
“这个篮毬,是什么时候发明的,为何之前我从没听说过,就连报纸上也没有介绍,这一次的大运动会中,也要举行篮毬的比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