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过餐后,沈默哲这才抬眼看向她,漫不经心地问道:“明天就回a市了?”
叶长安迟疑了一下,郑重地点了点,“是啊,要回去工作。”
沈默哲虽然对“作者”这个职业并没有什么概念,但大概也是知道的,不深究也不挽留,只收了下巴,微微颔首,“那我这顿饭请得是不是恰到好处。”
说完,他自己一哂,也笑了起来,眉眼间的冷淡都因为这个笑容柔软了下来,一片春光。
叶长安被那笑容给晃了一下,装作若无其事地看风景,开口说的话却有些词不达意:“我的工作对环境有些高……倒不是配置,而是环境的感觉……”
“是不是作者对一件事和一个人通常都会用‘感觉’这种词来衡量?”他漫不经心地问道,却让叶长安瞬间有些不知道怎么回答。
良久,她抿了一口微醺的酒,这才答道:“不是的,写作是讲究灵感,它并不是实质的东西但确实很重要,也不止适用于作者这个行业。通常从事创作型的,灵感至关重要,但和人无关。”
沈默哲见她神色微有些认真,这才自查自己刚才是不是说话说重了些,略一斟酌,才解释道:“我没有轻视的意思,相反,是好奇。不同的文字不同的排列组合,却能组成完全不同的故事,对于我来说,是很新鲜的事情。”
叶长安默然,随即便理解了。
沈默哲是理科出生,要说这个男神有什么缺点,大概就是作文不太好。但这个不好,也是和他其他的科目比较,才得出的。
小颜曾经说,“老板其实语文很糟糕,严格来说是作文,六十分的作文他只能拿40分,但语文分数还那么高完全就是靠别的基础题不做错……”
“其实作者相反是比较理智的,因为大多数她们的想法都写了出来,也看过太多故事,知道太多的道理。加上写文耗费心力和时间,与外界的沟通反而比常人要少许多……”她顿了顿,这才继续道:“反而和人接触时,更注重效率实际。”
大概……是这样。
叶长安微微皱了下眉,却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时候自己的确喜欢凭着感觉做事,不过并不想告诉他。
她对他的喜欢,从来不是因为一时的感觉,而是经过时间沉淀,一点一点加深,在她心里筑起一座城池,只容他进驻。
沈默哲抬眼看了她一眼,并未作声,只那眼神却是意味深长。直到很久很久之后,叶长安才明白他这一瞥代表了什么。
因为他后来问起:“那你那次离开b市,是不是因为发现和我接触,并不能让人获得‘实际’,也完全没有效率?所以你连感觉都不要了?”
但当叶长安知道沈默哲把这个“实际”等同于“肉体”时,她差点没泪奔……
回到a市之后的生活就平淡了很多。
叶长安因为夜长安浮世乱的版权售出,且反响热烈之后,身价翻倍,连带着她之后的几本小说以打包的形势全部卖给了东家。
但她再没有要求做编剧,参与剧本改编。
叶长安的编辑有些不理解,“为什么不趁着这个机会去当编剧,当编剧写的一集比你的一章稿子可赚钱多了,也算是给自己再留一条出路。”
“专职写作挺好的……”
编辑想着叶长安如今如日中天,算是走上了金字塔尖,也用不着她这么操心,便也不再多问。
就这么过了半个月,叶长安却意外地接到了沈默哲的电话,他声音微微有些哑,低沉入耳,让她贴在手机上的耳廓一下子就红了起来。
“叶长安?”
“是我。”
等叶长安下午匆匆忙忙地坐上去b市的高铁时还有些想不明白这会的自己怎么在这里。
沈默哲拍打戏受伤了,经纪人替他去谈合约不在,小颜要照顾他,走不开。便只能让她帮忙从a市带一瓶药酒过来。
这药酒是a市颇具盛名的中医堂老中医的药方,对跌打扭伤之类的症状格外有效,并且除了a市,别的地方都没有。
小颜开车来接她,见她出了出口站,立刻迎了上去接到她。见她手里裹得严严实实的袋子和一个电脑包笑得格外促狭:“哎,可真不好意思了,让你跑一趟。”
叶长安下意识地看了眼周围,并未看见沈默哲的身影,说不上是失落多一点,还是松了一口气,把手里的纸袋子交给她:“你拿去给沈默哲吧,我先回去了。”
小颜目光落在她紧紧攥着电脑的手上,掩着唇笑起来:“用快递顶多明天就能到,既然自己跑一趟那就是担心我老板啊,怎么不去看看就走。”
叶长安这会也有些郁闷,她自己脑子一抽,也没想到快递,脑子里下意识做出的选择就是:买完药酒去b市看看他。
所以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提着电脑包上了车……
她捏着手里的票根,心里悔恨不已。什么时候遇上沈默哲的事情她就冷静不下来。
小颜见她脸色复杂,又补充了一句:“走啦走啦,我来接你了,总不能让我空跑一趟吧。再说了,你就当给自己放个小假,干嘛时时刻刻逼得自己那么紧。想看男神,也不是什么……嘿嘿。”接下来的话,小颜却不说了,但话里的意思却格外分明。
叶长安被她调侃得脸都抬不起来,近到车前,拉开副驾车门这才看见坐在后座闭目养神的沈默哲时,顿时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