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初的天色已经有些热了,其实五月是个很尴尬的月份,介于热与不热之间,天气正是阴晴不定。
下场雨会凉,出太阳的大晴天偶尔又会有大夏天的炎热。
苏晓晨是想……五月属于开空调有毛病,不开空调蛇精病的状态。
秦昭阳开了窗透气,自打上次苏晓晨从这里搬出去之后,这里他便也来的少了,忙起来连来回都省了,直接住在了公司里。
稍微有空些便想着往帝爵世家跑,哪怕是见不到她,隔着一堵墙知道她就在隔壁,似乎就能安心不少。
所以这里只是偶尔他应酬到没法回去,或者时间太晚了才来暂住,这一趟出差之后,这里好久没有人迹,连空气都有些不够新鲜。
他急着赶回来,除了在飞机上合了一会眼之外,回来前的一个星期之内睡眠时间都只有每天5小时。
刚才消耗了那么大的体力,这会也终于有了倦意,抱着她上床休息。
苏晓晨其实也不比他好到哪去,她当画手之后休息的时间也压缩了起来,多余的时间还要准备论文,答辩。
这个时候苏晓晨才体会到家世的重要性,在思思到处找工作准备踏入社会的时候,她还有满满的时间去做她想做的,根本不用为工作发愁。
所以有时候思思心里不平衡起来就爱掐她或者痛宰她……
至于寝室长和老二是打算回家去发展,所以大四也略显清闲,偶尔出去聚个会什么的,尽情享受生活。
苏晓晨有时候回过神来看着时间,都会格外的嘘唏。
以前觉得四年的时间过不去,如今却觉得时光太短暂,一眨眼带走了青春,带走了她的大学时光。
要说进入社会之前的最后一方净土,莫过于就是大学的校园了,虽然这里也是一个小型的社会,可终是比外面险恶的社会纯良许多。
苏晓晨在他怀里滚了好几圈也没睡着,揽着他的脖子轻声地问他,“秦昭阳,你还记不记得我第一次红领巾是你给我带的?”
他原本都要睡着了,听见她的声音,虽然有些困乏还是醒了,就这么抱着她在她的颈窝之间蹭了蹭,勉强清醒了一些,“我记得。”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压得低低的,声线很温润,音质又很清冽低沉。
她握住他修长的手指和自己的十指相扣,秦昭阳的手指又长又好看,比她大了许多,这么扣着她的,倒是显得她的手格外小巧玲珑。
她就借着不远处那座大厦高瓦数的灯牌看着他们彼此相握的手,看不清纹理,可却能看清轮廓。
她能记住事情开始就认识了秦昭阳,这双手也是从小牵到大,可如今,这已经是一双成年男人成熟又有魅力的手,她也经过时光的洗礼,慢慢长大。
可这双手,依然还牵着,哪怕是残忍的时间,都未带走分毫改变。
她始终记得那年带红领巾时,他作为代表站在学校讲台上念演讲稿的样子,面上没什么表情,声音也略显稚嫩,可就是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让她移不开眼,觉得这个男孩子这时候秀气斯文,长得很好看。
多年以后,比如现在,苏晓晨想起来的时候还是会感叹,果然脸长得好真的很重要,如果那时候的秦昭阳长得跟她们班里绰号为二狗子的小朋友那样,她如今铁定也知道什么叫做冷艳高贵。